2号线二期、3号线、6号线二期涉及移动、联通、铁通等弱电设施管线迁改工程三招标变更
2号线二期、3号线、6号线二期涉及移动、联通、铁通等弱电设施管线迁改工程三招标变更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3号线、6号线二期涉及移动、联通、铁通等弱电设施管线迁改工程补遗通知(三)
各投标人:
现对你单位参加的“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3号线、6号线二期涉及移动、联通、铁通等弱电设施管线迁改工程(备案编号:KM 点击查看>> )”补遗通知如下:
1. (略)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予以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将依据项目性质及特点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略) 人与中标人根据本合同主要内容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略) 分 协议书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略) 文件、图纸答疑和补遗、投标文件及承包人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 (略) 报工期(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第六条 支付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第26条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合同附件)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发包人下发的管理办法视为本 (略) 分。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 (略) 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 (略) 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略) 分通用条款
此部分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中《 (略) 分 通用条款》。
(略) 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2.4 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2.5 本合同专用条款
2.6 本合同通用条款
2.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8 图纸
2.9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发包人的管理办法视为本 (略) 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 (略) 施工验收规范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规范、标准、条例等相关法律。
场地平整及填方的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参照公路相关要求及规范。
发包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与本工程施工图纸同时交付。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
4.1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提供施工图 * 套。
发包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详见《监理合同》内发包方 (略) 分。
需要取得发包 (略) 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及变更通知均需征得发包方同意。
造价公司 (略) (略) 人员
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 (略) 合同》内发包方委托 (略) 分。
5.3 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①现场隐蔽、变更签证;②解决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③协调甲、乙双 (略) 的关系。
5.6 (略) 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项目经理
7.1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方项目经 (略) 要求:
7.2.1 承包 (略) 在工作期间无故缺勤超过五个日历天,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领导提出质询及换人。若承包方没有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2.2 承包方主管人员,因有事须 (略) ,须报发包方审批。
8.发包方工作
8.1 发包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
(2) (略) 需的水、电、电讯线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方在开工前协助承包方,由承包方负责接通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承包方 (略) 支付。
(3)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
(5)由发包方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办理完毕。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方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 (略) 时, (略) 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8) (略)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 (略) 。
(9)双方约定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按《通用条款》 (略) 。
8.2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工作:按《通用条款》 (略) 。
9.承包方工作
9.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总进度计划按本专用条款第1 (略)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 (略) (略) (略) 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
(4)向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
(5)需承包方办理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保护至工程交付发包方,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保护期间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7)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负责保护,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8) (略) 清洁卫生的要求:承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担。若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造成的一切损失 (略) 负责,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9)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方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前。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确认。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 (略) 位:按《通用条款》执行。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 (略) 。
承包人组织和实施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要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杜绝死亡、重伤、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略) 承担、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本合同根据以下情况可对中标价格作调整:
调整条件:变更项目经发包方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论证交 (略) 实施;签证经发包方组织工程监理和发包方派驻工程师认可。
(1) (略) 分项工程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②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略) 投标报价的取费标准,材料单价按投标报价计取。投标报价中没材料单价的,按施工同期 (略) 省《价格指导》执行。
④承包人由于施工不当造成实际工 (略) 分,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凭据。
(2)暂列金额 (略) 支配,若发生变更经签证后增加的金额从暂 (略) 支付。
(3)暂估 (略) 使用费按实结算,竞标人 (略) 在施工中须经发包人认可。
(4)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经发包人、承包人和 (略) (略) 签订完《三方支付协议》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方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报当月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月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发包方批准。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根据发包人、承包人和 (略) (略) 签订的《三方支付协议》,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批准的计量汇总表,填报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支付周期完成进度的85%支付给承包人,并按合同各条款规定扣除预付款等费用。待工程竣工经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为审计预留金及质保金,待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予以支付(质保金按产权单位的规 (略) )。
26.1计量支付按 (略) (略) 的 (略) 。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方供应材料:无。
28.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无。
八、工程变更详见通用条款第29、30条。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图 * 份,工程竣工后28日内提供。
32.2 发包方不承担因气候原因造成如停工损失费、施工增加费、机具停运费等各类费用。
32.3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33.竣工结算
33.1 结算时工程量按竣工图计算,中标的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
(略) 报油料价差 (略) 费为包干费用,结算时不得调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 (略)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 (略)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其他违约责任:按 (略) 。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4.2款和承包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关工期的承诺。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5.1款和承包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其他违约责任:按 (略) 。
37.争议
37.1 (略) 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分包的工程:无。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 (略) 。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方投保内容:自行负责。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方投保内容:自行负责。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或履约保函,当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小于10%(含)10%时,中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当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大于10%时,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不得低于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
(3)本工程施工范围之内, (略) 与电信共用的光缆, (略) 省委专线、消防专线、银行专线、公 (略) 门及领域,以上通讯信息均涉及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为了避免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由于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运营商经济损失而需赔偿,故需要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一定数额的损失赔偿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无任何经济纠纷和损失赔偿,将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若造成经济损失需赔偿,则从此笔款项中扣除。针对本次工程特点,被确认的中标单位,应缴纳损失赔偿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0%。
(4)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十份。
47.补充条款
附件1:履约担保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略) (略) :
鉴于(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保证按施工合同(编号:,于2015年 月 日签署)(以下称“合同”)实施。
鉴于招标文件及相关协议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 (略) 开具的保函,作 (略) 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本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本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元的责任,在你方每一次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 (略) 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 (略) 。
本保函直至该工程移交证书发出后28天内一直有效。
保证人:(签字盖公章)
银行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 日
附件2:质量保修书格式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年。
三、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 (略) :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
中标单位(乙方): |
工程名称: |
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
投资来源:采购人按政府规定筹资 |
投标形式:公开 √ 邀请 □ 直接发包 □ 未招标 □ |
投标报价:元 发包人标底价:元 中标价:元 |
建设工期:日历天 |
建设地点: |
评标形式:综合评分□ 量化评分 □ 合理最佳低价 □ |
定标形式:当场 □ 隔日√ |
根 (略) 、 (略) 《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 (略) 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 (略) 《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 (略) 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 (略) 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活动;不得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及设备。
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 (略) 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 (略) 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 (略) (略) 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略) 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 (略) 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主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 (略) 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略) 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乙方在招投标活动中向 (略) 贿,立即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略) (略) 门做出三年内禁止参加 (略) 地区招 (略) 罚。
八、凡是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 (略)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略) (略) 门依照有关 (略) 处罚。
九、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 (略) 《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 (略) 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做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 (略) 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
十、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 (略) 门和监证的监察机关、 (略) 《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订报告。未按规定做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甲方): 中标人(乙方):
(公章) (公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鉴于本项目存在《 (略) 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不能编制《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问题,投标人可将编制的《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插入第八章投标文件 (略) 分,若投标人未提供《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评审阶段, (略) 评审, (略) 理。
3.本补遗通知(三)发出后,具体开标时间以 (略) 市公 (略) 实时发布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查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略) (略)
中国机械 (略)
* 日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3号线、6号线二期涉及移动、联通、铁通等弱电设施管线迁改工程补遗通知(三)
各投标人:
现对你单位参加的“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3号线、6号线二期涉及移动、联通、铁通等弱电设施管线迁改工程(备案编号:KM 点击查看>> )”补遗通知如下:
1. (略)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予以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将依据项目性质及特点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略) 人与中标人根据本合同主要内容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略) 分 协议书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略) 文件、图纸答疑和补遗、投标文件及承包人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 (略) 报工期(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第六条 支付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第26条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合同附件)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发包人下发的管理办法视为本 (略) 分。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 (略) 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 (略) 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略) 分通用条款
此部分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中《 (略) 分 通用条款》。
(略) 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2.4 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2.5 本合同专用条款
2.6 本合同通用条款
2.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8 图纸
2.9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发包人的管理办法视为本 (略) 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 (略) 施工验收规范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规范、标准、条例等相关法律。
场地平整及填方的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参照公路相关要求及规范。
发包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与本工程施工图纸同时交付。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
4.1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提供施工图 * 套。
发包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详见《监理合同》内发包方 (略) 分。
需要取得发包 (略) 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及变更通知均需征得发包方同意。
造价公司 (略) (略) 人员
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 (略) 合同》内发包方委托 (略) 分。
5.3 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①现场隐蔽、变更签证;②解决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③协调甲、乙双 (略) 的关系。
5.6 (略) 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项目经理
7.1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方项目经 (略) 要求:
7.2.1 承包 (略) 在工作期间无故缺勤超过五个日历天,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领导提出质询及换人。若承包方没有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2.2 承包方主管人员,因有事须 (略) ,须报发包方审批。
8.发包方工作
8.1 发包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
(2) (略) 需的水、电、电讯线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方在开工前协助承包方,由承包方负责接通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承包方 (略) 支付。
(3)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
(5)由发包方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办理完毕。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方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 (略) 时, (略) 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8) (略)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 (略) 。
(9)双方约定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按《通用条款》 (略) 。
8.2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工作:按《通用条款》 (略) 。
9.承包方工作
9.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总进度计划按本专用条款第1 (略)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 (略) (略) (略) 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
(4)向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
(5)需承包方办理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保护至工程交付发包方,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保护期间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7)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负责保护,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8) (略) 清洁卫生的要求:承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担。若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造成的一切损失 (略) 负责,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9)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方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前。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确认。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 (略) 位:按《通用条款》执行。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 (略) 。
承包人组织和实施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要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杜绝死亡、重伤、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略) 承担、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本合同根据以下情况可对中标价格作调整:
调整条件:变更项目经发包方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论证交 (略) 实施;签证经发包方组织工程监理和发包方派驻工程师认可。
(1) (略) 分项工程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②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略) 投标报价的取费标准,材料单价按投标报价计取。投标报价中没材料单价的,按施工同期 (略) 省《价格指导》执行。
④承包人由于施工不当造成实际工 (略) 分,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凭据。
(2)暂列金额 (略) 支配,若发生变更经签证后增加的金额从暂 (略) 支付。
(3)暂估 (略) 使用费按实结算,竞标人 (略) 在施工中须经发包人认可。
(4)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经发包人、承包人和 (略) (略) 签订完《三方支付协议》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方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报当月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月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发包方批准。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根据发包人、承包人和 (略) (略) 签订的《三方支付协议》,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批准的计量汇总表,填报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支付周期完成进度的85%支付给承包人,并按合同各条款规定扣除预付款等费用。待工程竣工经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为审计预留金及质保金,待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予以支付(质保金按产权单位的规 (略) )。
26.1计量支付按 (略) (略) 的 (略) 。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方供应材料:无。
28.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无。
八、工程变更详见通用条款第29、30条。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图 * 份,工程竣工后28日内提供。
32.2 发包方不承担因气候原因造成如停工损失费、施工增加费、机具停运费等各类费用。
32.3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33.竣工结算
33.1 结算时工程量按竣工图计算,中标的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
(略) 报油料价差 (略) 费为包干费用,结算时不得调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 (略)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 (略)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其他违约责任:按 (略) 。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4.2款和承包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关工期的承诺。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5.1款和承包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其他违约责任:按 (略) 。
37.争议
37.1 (略) 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分包的工程:无。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 (略) 。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方投保内容:自行负责。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方投保内容:自行负责。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或履约保函,当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小于10%(含)10%时,中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当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大于10%时,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不得低于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
(3)本工程施工范围之内, (略) 与电信共用的光缆, (略) 省委专线、消防专线、银行专线、公 (略) 门及领域,以上通讯信息均涉及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为了避免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由于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运营商经济损失而需赔偿,故需要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一定数额的损失赔偿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无任何经济纠纷和损失赔偿,将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若造成经济损失需赔偿,则从此笔款项中扣除。针对本次工程特点,被确认的中标单位,应缴纳损失赔偿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0%。
(4)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十份。
47.补充条款
附件1:履约担保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略) (略) :
鉴于(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保证按施工合同(编号:,于2015年 月 日签署)(以下称“合同”)实施。
鉴于招标文件及相关协议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 (略) 开具的保函,作 (略) 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本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本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元的责任,在你方每一次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 (略) 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 (略) 。
本保函直至该工程移交证书发出后28天内一直有效。
保证人:(签字盖公章)
银行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 日
附件2:质量保修书格式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年。
三、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 (略) :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
中标单位(乙方): |
工程名称: |
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
投资来源:采购人按政府规定筹资 |
投标形式:公开 √ 邀请 □ 直接发包 □ 未招标 □ |
投标报价:元 发包人标底价:元 中标价:元 |
建设工期:日历天 |
建设地点: |
评标形式:综合评分□ 量化评分 □ 合理最佳低价 □ |
定标形式:当场 □ 隔日√ |
根 (略) 、 (略) 《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 (略) 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 (略) 《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 (略) 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 (略) 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活动;不得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及设备。
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 (略) 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 (略) 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 (略) (略) 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略) 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 (略) 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主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 (略) 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略) 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乙方在招投标活动中向 (略) 贿,立即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略) (略) 门做出三年内禁止参加 (略) 地区招 (略) 罚。
八、凡是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 (略)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略) (略) 门依照有关 (略) 处罚。
九、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 (略) 《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 (略) 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做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 (略) 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
十、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 (略) 门和监证的监察机关、 (略) 《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订报告。未按规定做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甲方): 中标人(乙方):
(公章) (公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鉴于本项目存在《 (略) 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不能编制《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问题,投标人可将编制的《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插入第八章投标文件 (略) 分,若投标人未提供《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评审阶段, (略) 评审, (略) 理。
3.本补遗通知(三)发出后,具体开标时间以 (略) 市公 (略) 实时发布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查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略) (略)
中国机械 (略)
* 日
64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