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智慧城市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5G+智慧城市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5G+ (略) 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8日14: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下渡街 (略) 136号建总大厦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欧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仓山 (略) 136号建总大厦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李工,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TGY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5G+ (略) 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5G+智慧城市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CTGYL-*
各投标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补充通知(一)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的内容修改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到货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提供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2 | 65 |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提供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合同总额的65% |
3 | 5 | 余下5%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结清。 |
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当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日期:2022年11月8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下渡街 (略) 136号建总大厦2楼
联系方式:欧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仓山 (略) 136号建总大厦4楼
联系方式:王工、李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5G+ (略) 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8日14: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下渡街 (略) 136号建总大厦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欧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仓山 (略) 136号建总大厦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李工,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TGY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5G+ (略) 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5G+智慧城市智慧灯杆子项(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CTGYL-*
各投标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补充通知(一)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的内容修改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到货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提供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2 | 65 |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提供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合同总额的65% |
3 | 5 | 余下5%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结清。 |
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当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日期:2022年11月8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下渡街 (略) 136号建总大厦2楼
联系方式:欧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仓山 (略) 136号建总大厦4楼
联系方式:王工、李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