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病房楼二期改扩建项目家具用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XCGZX2022-192Y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病房楼二期改扩建项目家具用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XCGZX2022-192Y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病房楼二期改扩建项目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6页,原:“原材料检测(4分):针对以下原材料检测,全部满足得4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相应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市级(含)及以上质检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现更正为:“①原材料检测(4分):针对以下原材料检测,全部满足得4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相应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2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7页,原:“成品检测报告(2分):全部满足得2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市级(含)及以上质检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现更正为:“成品检测报告(2分):全部满足得2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3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②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以上3项证书认证范围均需包含:办公、公寓及医用家具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每提供一种满足上述要求的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相应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②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以上3项证书认证范围均需包含:办公、公寓(或宿舍)及医用家具的设计、制造(或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每提供一种满足上述要求的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相应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
4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范围需包含医用病床的安装和销售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取消此证书要求” |
5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④家具定制服务认证(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认证范围包含:人造板类家具、软体家具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满足上述认证范围要求且达到五星标准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④家具定制服务认证(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认证范围包含:人造板类家具(或板式家具)、软体家具的设计、制造(或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满足上述认证范围要求且达到五星标准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6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1.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有:木制办公家具(或木制教学家具)、沙发、钢制书柜、货柜(包含架),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证书的得0.5分,最高1.5分;须提供相应认证单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1.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有:木制办公家具(或木制教学家具),沙发,钢制书柜、货柜(包含架),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证书的得0.5分,最高1.5分;须提供相应认证单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
7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③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3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包含:金属家具(产品名称包含货架、高低床、更衣柜、手动密集柜、病床)、软体家具-沙发(产品名称包含西皮沙发)、木家具-人造板家具(产品名称包含木制椅、储物柜、物品柜),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及相应产品名称要求的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③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3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包含:金属家具(产品名称包含货架、高低床、更衣柜、手动密集柜、病床)、软体家具-沙发(产品名称包含西皮沙发)、木家具-人造板家具(产品名称包含木制椅、储物柜、物品柜),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及相应产品名称要求的得1分,最高3分;产品名称不同功能相同视为等同。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8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货物质量管理(8分):对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产品质量管控方案,自检实验室及实验中心介绍并能够提供相应认证证书、自购质量检测设备清单、设备现场彩图及发票(或报关单)等,质量检验流程等,根据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提供材料齐全7-8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提供部分材料5-6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分。” | 现更正为:“货物质量管理(8分):对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产品质量管控方案及检验能力,质量检验流程,投标人的质量自检能力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等方面(可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请提供),根据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提供材料齐全7-8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提供部分材料5-6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分。” |
9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9页,原:“⑤售后服务管理及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承诺,售后服务职能架构及介绍,服务质量保证标准,售后服务流程及措施,培训方案,本地化支撑服务方案,出现质量问题售后的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5-6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 现更正为:“⑤售后服务管理及措施(7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承诺,售后服务职能架构及介绍,服务质量保证标准,售后服务流程及措施,培训方案,本地化支撑服务方案,出现质量问题售后的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5-7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
10 | 项目技术要求 | 招标文件第13、14、16、17页,采购清单序号3-8、25-16项 | 材质参数中增加表述“钢板厚度≥0.7mm” |
11 | 项目技术要求 | 招标文件第15页,采购清单序号第12项,原材质为:“1)加厚烤漆钢架;2)边角无锐角设计;3)双层设计,含塑胶脚垫:防滑设计,可调节高度,方便移动。” | 现更正为:“1)加厚烤漆钢架;钢架厚度≥2.0mm;2)边角无锐角设计;长凳木制面板≥18mm;3)双层设计,含塑胶脚垫:防滑设计,可调节高度,方便移动。” |
12 | 项目技术要求 | 招标文件第15页,采购清单序号第13、14项,原材质为:“不锈钢制作无尖锐厉角。” | 现更正为:“不锈钢制作无尖锐厉角。座板/靠背:采用201不锈钢,壁厚≥1.2mm、三脚型横梁,壁厚≥1.5mm,扶手/脚:采用201不锈钢,壁厚≥1.0mm”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滨 (略) 156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滨 (略) 199号10 (略) (略)
联系方式: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王铮
电话:05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病房楼二期改扩建项目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6页,原:“原材料检测(4分):针对以下原材料检测,全部满足得4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相应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市级(含)及以上质检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现更正为:“①原材料检测(4分):针对以下原材料检测,全部满足得4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相应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2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7页,原:“成品检测报告(2分):全部满足得2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市级(含)及以上质检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现更正为:“成品检测报告(2分):全部满足得2分,每份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或检测缺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抽样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封面需带有CNAS或CMA标志;投标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3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②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以上3项证书认证范围均需包含:办公、公寓及医用家具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每提供一种满足上述要求的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相应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②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以上3项证书认证范围均需包含:办公、公寓(或宿舍)及医用家具的设计、制造(或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每提供一种满足上述要求的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相应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
4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范围需包含医用病床的安装和销售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取消此证书要求” |
5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④家具定制服务认证(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认证范围包含:人造板类家具、软体家具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满足上述认证范围要求且达到五星标准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④家具定制服务认证(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认证范围包含:人造板类家具(或板式家具)、软体家具的设计、制造(或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满足上述认证范围要求且达到五星标准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6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1.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有:木制办公家具(或木制教学家具)、沙发、钢制书柜、货柜(包含架),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证书的得0.5分,最高1.5分;须提供相应认证单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1.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有:木制办公家具(或木制教学家具),沙发,钢制书柜、货柜(包含架),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证书的得0.5分,最高1.5分;须提供相应认证单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
7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③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3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包含:金属家具(产品名称包含货架、高低床、更衣柜、手动密集柜、病床)、软体家具-沙发(产品名称包含西皮沙发)、木家具-人造板家具(产品名称包含木制椅、储物柜、物品柜),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及相应产品名称要求的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现更正为:“③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3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包含:金属家具(产品名称包含货架、高低床、更衣柜、手动密集柜、病床)、软体家具-沙发(产品名称包含西皮沙发)、木家具-人造板家具(产品名称包含木制椅、储物柜、物品柜),每有一个上述认证单元及相应产品名称要求的得1分,最高3分;产品名称不同功能相同视为等同。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8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8页,原:“货物质量管理(8分):对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产品质量管控方案,自检实验室及实验中心介绍并能够提供相应认证证书、自购质量检测设备清单、设备现场彩图及发票(或报关单)等,质量检验流程等,根据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提供材料齐全7-8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提供部分材料5-6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分。” | 现更正为:“货物质量管理(8分):对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产品质量管控方案及检验能力,质量检验流程,投标人的质量自检能力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等方面(可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请提供),根据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提供材料齐全7-8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提供部分材料5-6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分。” |
9 | 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第29页,原:“⑤售后服务管理及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承诺,售后服务职能架构及介绍,服务质量保证标准,售后服务流程及措施,培训方案,本地化支撑服务方案,出现质量问题售后的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5-6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 现更正为:“⑤售后服务管理及措施(7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承诺,售后服务职能架构及介绍,服务质量保证标准,售后服务流程及措施,培训方案,本地化支撑服务方案,出现质量问题售后的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5-7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
10 | 项目技术要求 | 招标文件第13、14、16、17页,采购清单序号3-8、25-16项 | 材质参数中增加表述“钢板厚度≥0.7mm” |
11 | 项目技术要求 | 招标文件第15页,采购清单序号第12项,原材质为:“1)加厚烤漆钢架;2)边角无锐角设计;3)双层设计,含塑胶脚垫:防滑设计,可调节高度,方便移动。” | 现更正为:“1)加厚烤漆钢架;钢架厚度≥2.0mm;2)边角无锐角设计;长凳木制面板≥18mm;3)双层设计,含塑胶脚垫:防滑设计,可调节高度,方便移动。” |
12 | 项目技术要求 | 招标文件第15页,采购清单序号第13、14项,原材质为:“不锈钢制作无尖锐厉角。” | 现更正为:“不锈钢制作无尖锐厉角。座板/靠背:采用201不锈钢,壁厚≥1.2mm、三脚型横梁,壁厚≥1.5mm,扶手/脚:采用201不锈钢,壁厚≥1.0mm”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滨 (略) 156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滨 (略) 199号10 (略) (略)
联系方式: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王铮
电话: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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