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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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日期:2022-11-09

致各投标人: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147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一、工程概况”

4、工程内容:该项目总建筑改造面积5709㎡,景观及绿化改造面积5942㎡。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及结构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安装改造工程(包含给排水、弱电、暖通、电气改造及扩容等)、景观总坪及绿化、公共附属设施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改造(LED屏幕及会议室系统、人才服务设备、厨房设备等)。

修改为:

4、工程内容:该项目总建筑改造面积7067㎡(其中现有改造5709㎡,结构搭建1358㎡),景观及绿化改造面积5942㎡。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及结构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安装改造工程(包含给排水、弱电、暖通、电气改造及扩容等)、景观总坪及绿化、公共附属设施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改造(LED屏幕及会议室系统等)。

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

1、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设计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

1、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设计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已完成设计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2年11月9日


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日期:2022-11-09

致各投标人: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147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一、工程概况”

4、工程内容:该项目总建筑改造面积5709㎡,景观及绿化改造面积5942㎡。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及结构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安装改造工程(包含给排水、弱电、暖通、电气改造及扩容等)、景观总坪及绿化、公共附属设施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改造(LED屏幕及会议室系统、人才服务设备、厨房设备等)。

修改为:

4、工程内容:该项目总建筑改造面积7067㎡(其中现有改造5709㎡,结构搭建1358㎡),景观及绿化改造面积5942㎡。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及结构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安装改造工程(包含给排水、弱电、暖通、电气改造及扩容等)、景观总坪及绿化、公共附属设施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改造(LED屏幕及会议室系统等)。

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

1、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设计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

1、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设计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已完成设计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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