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许村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2022-11-09
歙县许村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2022-11-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歙县许村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 |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 |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中 | “3.实施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3.实施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3 | 采购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中 | “提供服务的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提供服务的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是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更正,则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许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歙县许村镇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歙县金泰广场徽州茶楼5010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歙县许村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 |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 |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中 | “3.实施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3.实施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3 | 采购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中 | “提供服务的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提供服务的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须在2022年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除治成果。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是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更正,则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许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歙县许村镇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歙县金泰广场徽州茶楼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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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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