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延伸段(104 国 (略) )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1001
致各投标人及有关单位:
(略) 延伸段(104 国 (略) )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100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8页“招标公告”第2.4项原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元;项目暂估价/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暂定价格,最终招标控 (略) 东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元;
现更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元;项目暂估价/元)元;
2、招标文件第29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1项“第2.1条款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原内容为:*元(含暂列金*元;项目暂估价/元)【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暂定价格,最终招标控 (略) 东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
现更改为: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含暂列金*元)。
3、招标文件第29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3项“第2.3条款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原内容为:本工程发包价根据 福建省 (略) 出具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并经招标人给与确认公布为人民币*佰
点击查看>>万*仟*佰
点击查看>> 元整(¥*元),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工程造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10%)+*=*元。
本项目发包价仅作为专家评标依据,实际发包价 (略) 东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下降幅度K=10%。备注:(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现更改为:本工程发包价根据 福建省 (略) 出具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并经招标人给与确认公布为人民币*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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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元整(¥*元),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工程造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10%)+*=*元。
备注:(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4、招标文件第64页“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增加以下内容:
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为: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
2.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3.工程完成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内业资料备案移交后(如需审核部门介入时则以审核报告为准)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审核价的97%。
4.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因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5.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发包人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中不如实填报工资款,造成超出本月应付的工资款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6.发包人应按上述支付工资款条款的约定执行,按时足额将人工费(工资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专户银行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7.承包人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委托专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由承包人提供,其真实性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将农民工工资表、代发数据盘片按专户银行通用代发格式报专户银行,由专户银行从工资专户(在人工费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
5、招标文件第78页“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中第21.30条款原内容为:本工程土源以及土石方运距、土石方外弃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现更改为:本工程土源以及土石方运距、土石方外弃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发包人提供土源取土点,则根据实际公里数确认缺方运距,但不超过招标控制价考虑运距。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本补充通知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2年11月09日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doc (略) 延伸段(104国 (略) )道路工程(控制价).xlsx (略) 延伸段(104国 (略) )道路工程(清单).xlsx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doc同德路延伸段(104国道至振兴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pdf (略) 延伸段(104 国 (略) )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1001
致各投标人及有关单位:
(略) 延伸段(104 国 (略) )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100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8页“招标公告”第2.4项原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元;项目暂估价/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暂定价格,最终招标控 (略) 东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元;
现更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元;项目暂估价/元)元;
2、招标文件第29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1项“第2.1条款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原内容为:*元(含暂列金*元;项目暂估价/元)【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暂定价格,最终招标控 (略) 东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
现更改为: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含暂列金*元)。
3、招标文件第29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3项“第2.3条款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原内容为:本工程发包价根据 福建省 (略) 出具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并经招标人给与确认公布为人民币*佰
点击查看>>万*仟*佰
点击查看>> 元整(¥*元),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工程造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10%)+*=*元。
本项目发包价仅作为专家评标依据,实际发包价 (略) 东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下降幅度K=10%。备注:(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现更改为:本工程发包价根据 福建省 (略) 出具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并经招标人给与确认公布为人民币*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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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元整(¥*元),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工程造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10%)+*=*元。
备注:(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4、招标文件第64页“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增加以下内容:
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为: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
2.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3.工程完成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内业资料备案移交后(如需审核部门介入时则以审核报告为准)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审核价的97%。
4.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因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5.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发包人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中不如实填报工资款,造成超出本月应付的工资款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6.发包人应按上述支付工资款条款的约定执行,按时足额将人工费(工资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专户银行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7.承包人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委托专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由承包人提供,其真实性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将农民工工资表、代发数据盘片按专户银行通用代发格式报专户银行,由专户银行从工资专户(在人工费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
5、招标文件第78页“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中第21.30条款原内容为:本工程土源以及土石方运距、土石方外弃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现更改为:本工程土源以及土石方运距、土石方外弃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发包人提供土源取土点,则根据实际公里数确认缺方运距,但不超过招标控制价考虑运距。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本补充通知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2年11月09日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doc (略) 延伸段(104国 (略) )道路工程(控制价).xlsx (略) 延伸段(104国 (略) )道路工程(清单).xlsx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doc同德路延伸段(104国道至振兴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pdf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