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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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延长“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拟建设的“ (略) (略) 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已于2022年8月17日开标、评标,并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2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异议书,目前异议处理完毕,项目将进入评标结果复核阶段,因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为90日历天,将于2022年11月15日到期,为使项目能完善招投标过程,现通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即2023年2月13日)。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回复给我单位(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确定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同时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如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应重新提供与延长后投标有效期相同时限的保函;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除外)。

招标人: (略) 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略) 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关于延长“ (略) (略) 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回函

(略) 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略) 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重庆 (略) :

我司已于2022年月日收到《关 (略) (略) 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我司决定:

□不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即20222月13日)

注:请仔细确认选项,以上两个选项二选一。

特此函回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含座机):

2022年月日

注:因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纸质文件快递时效性未知,请先将盖章后的函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我方邮箱(*@*q.com),并将盖章后的函件原件邮寄至我方(联系人:吴云松,联系地址: (略) 铜梁区白龙大道138号【 (略) 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关于延长“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11.09(1).pdf
关于延长“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11.09(1).docx

关于延长“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拟建设的“ (略) (略) 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已于2022年8月17日开标、评标,并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2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异议书,目前异议处理完毕,项目将进入评标结果复核阶段,因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为90日历天,将于2022年11月15日到期,为使项目能完善招投标过程,现通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即2023年2月13日)。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回复给我单位(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确定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同时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如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应重新提供与延长后投标有效期相同时限的保函;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除外)。

招标人: (略) 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略) 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关于延长“ (略) (略) 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回函

(略) 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略) 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重庆 (略) :

我司已于2022年月日收到《关 (略) (略) 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我司决定:

□不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即20222月13日)

注:请仔细确认选项,以上两个选项二选一。

特此函回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含座机):

2022年月日

注:因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纸质文件快递时效性未知,请先将盖章后的函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我方邮箱(*@*q.com),并将盖章后的函件原件邮寄至我方(联系人:吴云松,联系地址: (略) 铜梁区白龙大道138号【 (略) 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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