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YZLHC2022-C3-033-HCQT)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YZLHC2022-C3-033-HCQT)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云 (略)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033-HCQT)
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33-HC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项目名称 |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
2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的“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采购人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善相关内容。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已编制好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书要求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 |
3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中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竞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编制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资质。 | 竞标人须具通过全国投资 (略) 备案【备案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
4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资格证明文件”第2点 |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编制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资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2.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 (略) 备案【备案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5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服务内容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采购人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善相关内容。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编制好的设计方案及概算书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善相关内容。 |
6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商务条款中“▲2、付款方式” | 本项目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项目初步编制方案通过审批部门批复之后,且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 | 2、付款方式:本项目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并提交采购人之后,且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 |
7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2.2方案提纲”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的优异程度形成书面材料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1分):提出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 二档(3分):提出的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较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 三档(5分):提出的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完全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且方案提纲中提出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的优异程度形成书面材料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1分):提出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 二档(3分):提出的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较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 三档(5分):提出的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完全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且方案提纲中提出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 |
8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3.1企业综合能力” | 1、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编制标准符合性证书,得1分,满分1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得1分;满分1分。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得1分;满分1分。 | 1、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供应商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满分2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得2分;满分2分。 4、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包含:系统咨询),得1分;满分1分。 |
9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3.2项目人员配备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 ①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8分):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人事部门职改小组(办)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持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证书的,得2分;持有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CISA)的,得2分;持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专业人员(ITAIP)证书的,得2分。 ②编制专业负责人 5 人(满分10分) a.网络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 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略) 络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b.视频监控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安防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c.应用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分) 持有有 (略) 规划项目经理证书,同时持有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得2 分。 d. (略) 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 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大数据分析师证书的,得2 分。 e.安全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 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 2分。 ③项目组其他成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编制专业负责人外)(满分16分): 持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专业人员(ITAIP)证书、IT服务工程师证书、大数据工程师(高级)证书、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数据中心规划编制工程师(高级)证书、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每项证书得2分,每项仅评一次,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注:以上证书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拟投入人员属于退休人员返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 ①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12分):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人事部门职改小组(办)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得3分;持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3分;持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②编制技术负责人(满分:12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得3分;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持有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证书的,得3分;持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③项目组其他成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编制技术负责人)(满分10分):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每项证书得2分,每项仅评一次,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注:以上证书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拟投入人员属于退休人员返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中 (略) 行政办公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金城江 (略) 27号金旅大厦5A层
联系方式: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 箭、冯忠猛
电 话:0778-*
云 (略)
2022年11月9日
云 (略)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033-HCQT)
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33-HC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项目名称 |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二期一阶段)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
2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的“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采购人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善相关内容。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已编制好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书要求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 |
3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中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竞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编制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资质。 | 竞标人须具通过全国投资 (略) 备案【备案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
4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资格证明文件”第2点 |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编制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资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2.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 (略) 备案【备案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5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服务内容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采购人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善相关内容。 | (略) 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19〕64号)及编制好的设计方案及概算书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善相关内容。 |
6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商务条款中“▲2、付款方式” | 本项目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项目初步编制方案通过审批部门批复之后,且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 | 2、付款方式:本项目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并提交采购人之后,且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 |
7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2.2方案提纲”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的优异程度形成书面材料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1分):提出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 二档(3分):提出的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较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 三档(5分):提出的项目初步编制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提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完全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且方案提纲中提出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的优异程度形成书面材料评定其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1分):提出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 二档(3分):提出的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较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 三档(5分):提出的项目招标控制价提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提纲涉及的子系统及分项建设内容完全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且方案提纲中提出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 |
8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3.1企业综合能力” | 1、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编制标准符合性证书,得1分,满分1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得1分;满分1分。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得1分;满分1分。 | 1、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供应商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满分2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得2分;满分2分。 4、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包含:系统咨询),得1分;满分1分。 |
9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3.2项目人员配备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 ①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8分):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人事部门职改小组(办)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持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证书的,得2分;持有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CISA)的,得2分;持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专业人员(ITAIP)证书的,得2分。 ②编制专业负责人 5 人(满分10分) a.网络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 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略) 络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b.视频监控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安防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c.应用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分) 持有有 (略) 规划项目经理证书,同时持有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得2 分。 d. (略) 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 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大数据分析师证书的,得2 分。 e.安全系统专业负责人 1 人(满分 2 分) 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 2分。 ③项目组其他成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编制专业负责人外)(满分16分): 持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专业人员(ITAIP)证书、IT服务工程师证书、大数据工程师(高级)证书、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数据中心规划编制工程师(高级)证书、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每项证书得2分,每项仅评一次,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注:以上证书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拟投入人员属于退休人员返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 ①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12分):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持有人事部门职改小组(办)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得3分;持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3分;持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②编制技术负责人(满分:12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得3分;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持有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证书的,得3分;持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③项目组其他成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编制技术负责人)(满分10分):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每项证书得2分,每项仅评一次,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注:以上证书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拟投入人员属于退休人员返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 (略) 宜州区庆远镇中 (略) 行政办公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金城江 (略) 27号金旅大厦5A层
联系方式: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 箭、冯忠猛
电 话:0778-*
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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