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及儿童队伍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德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及儿童队伍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及儿童队*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09:3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1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8-* | ||
采购单位 |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旌阳区春兰巷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08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旌阳区希望城E栋12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83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D[2022]1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及儿童队*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5、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更正为:“5、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承诺函提供原件。)”
2、原磋商文件“第九章 评审方法 3.综合评分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3、售后服务方案30%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明确的联系方式②有明确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有明确的售后服务内容④有明确得售后服务期限⑤质量保证等,每项内容齐全,且同时满足: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得 30分;每缺少一个部分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内容描述存在不完整、前后矛盾、不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不足之处的,每有一处扣 3 分,每项最多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注:其他不足之处是指内容套用或错用、凭空编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更正为“3、培训管理制度30%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培训管理制度,制度包含但不限于:①学员管理制度;②培训设备管理制度;③培训质量反馈制度;④安全管理制度;⑤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每项内容齐全,且同时满足: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得 30分;每缺少一个部分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内容描述存在不完整、前后矛盾、不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不足之处的,每有一处扣 3 分,每项最多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
注:其他不足之处是指内容套用或错用、凭空编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3、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旌阳区春兰巷3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诺 (略)
地 址: (略) 旌阳区希望城E栋1203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83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及儿童队*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09:3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1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8-* | ||
采购单位 |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旌阳区春兰巷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08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旌阳区希望城E栋12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83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D[2022]1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及儿童队*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5、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更正为:“5、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承诺函提供原件。)”
2、原磋商文件“第九章 评审方法 3.综合评分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3、售后服务方案30%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明确的联系方式②有明确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有明确的售后服务内容④有明确得售后服务期限⑤质量保证等,每项内容齐全,且同时满足: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得 30分;每缺少一个部分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内容描述存在不完整、前后矛盾、不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不足之处的,每有一处扣 3 分,每项最多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注:其他不足之处是指内容套用或错用、凭空编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更正为“3、培训管理制度30%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培训管理制度,制度包含但不限于:①学员管理制度;②培训设备管理制度;③培训质量反馈制度;④安全管理制度;⑤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每项内容齐全,且同时满足: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得 30分;每缺少一个部分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内容描述存在不完整、前后矛盾、不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不足之处的,每有一处扣 3 分,每项最多扣 6分,30分扣完为止。
注:其他不足之处是指内容套用或错用、凭空编造、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3、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旌阳区春兰巷3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诺 (略)
地 址: (略) 旌阳区希望城E栋1203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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