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系统医疗设备招标变更
第二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系统医疗设备招标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L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系统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中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合同款。 | 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若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中标人付清合同总款。若本项目贷款未能通过审核,无法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将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到货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合法的发票后付合同总款的2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合同总款的3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内付合同总款的50%。 |
2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 %。(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若本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不通过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 |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付清合同款。 | 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若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方付清合同总款。若本项目贷款未能通过审核,无法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将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到货并收到*方开具的全额合法的发票后付合同总款的2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合同总款的3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内付合同总款的50%。 |
4 |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 %。(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 | 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若本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不通过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5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6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钦南 (略) 219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蓬莱大道 (略) 广场B座五楼
联系方式: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焕哲
电话:07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L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系统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中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合同款。 | 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若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中标人付清合同总款。若本项目贷款未能通过审核,无法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将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到货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合法的发票后付合同总款的2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合同总款的3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内付合同总款的50%。 |
2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 %。(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若本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不通过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 |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付清合同款。 | 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若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方付清合同总款。若本项目贷款未能通过审核,无法使用阶段性财政贴息贷款支付,将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到货并收到*方开具的全额合法的发票后付合同总款的2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合同总款的30%,项目全部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内付合同总款的50%。 |
4 |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 %。(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 | 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5%;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按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若本项目贷款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审核不通过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5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6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钦南 (略) 219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蓬莱大道 (略) 广场B座五楼
联系方式: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焕哲
电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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