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保安及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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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保安及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芜湖 (略) 镜湖校区保安及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2FW802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 (略) 镜湖校区保安及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五、岗位配置要求中

*人工费用:所有人员的工资标准不 (略) 规定的年最低工资标准,配备的所有人员工资必 (略) 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 (略) 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812.7 元/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现修改为:

*人工费用: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中

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1

投标报价

23分

23分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3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2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报价明细构成:

5.1人工费用(含项目经理、保洁、保安、水电工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所有人员的工资标准不 (略) 规定的年最低工资标准,配备的所有人员工资必 (略) 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 (略) 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812.7 元/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 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2858.61 元 /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费(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等)、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表中,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报价。

5.3税金(根据各供应商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5.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5.5供应商利润;

5.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采购人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供应商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

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1

投标报价

23分

23分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3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2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报价明细构成:

5.1人工费用(含项目经理、保洁、保安、水电工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1346.39 元/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 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3392.3 元/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费(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等)、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表中,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报价。

5.3税金(根据各供应商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5.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5.5供应商利润;

5.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采购人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供应商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建议各潜在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查看下载更正后的澄清文件,以更正后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弋江 (略)        

联系方式:施老师 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方式:俞杨0553-*、*

五、附件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 (略) 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pdf

芜湖 (略) 镜湖校区保安及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2FW802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 (略) 镜湖校区保安及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五、岗位配置要求中

*人工费用:所有人员的工资标准不 (略) 规定的年最低工资标准,配备的所有人员工资必 (略) 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 (略) 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812.7 元/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现修改为:

*人工费用: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中

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1

投标报价

23分

23分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3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2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报价明细构成:

5.1人工费用(含项目经理、保洁、保安、水电工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所有人员的工资标准不 (略) 规定的年最低工资标准,配备的所有人员工资必 (略) 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 (略) 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812.7 元/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 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2858.61 元 /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费(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等)、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表中,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报价。

5.3税金(根据各供应商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5.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5.5供应商利润;

5.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采购人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供应商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

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1

投标报价

23分

23分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3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2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报价明细构成:

5.1人工费用(含项目经理、保洁、保安、水电工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 1895.91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1346.39 元/人/月,和住房公积金150 元/人/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共计:3392.3 元/人/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费(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等)、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表中,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报价。

5.3税金(根据各供应商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5.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5.5供应商利润;

5.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采购人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供应商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建议各潜在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查看下载更正后的澄清文件,以更正后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弋江 (略)        

联系方式:施老师 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方式:俞杨0553-*、*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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