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补充通知(一)
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补充通知(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舞台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船政 (略) | ||
行政区域 | 马尾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22: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龚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船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马 (略) 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 (略) 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先生、龚女士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编号:FJTP-*),现对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如下:
一、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补充“商务条件”如下:
1、交付地点:福州马尾区中国船政文化城造船厂片区。
2、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和配套设施施工周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1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并支付项目首付款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配套设施施工内容;签订合同之日并支付项目首付款起11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定制作、系统集成、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3、质量标准:交付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现行有关标准,且满足导演组节目制作和艺术呈现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3%。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保函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函件方式提交。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内容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合同期结束后90日止。
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项目公演日结束后10日内,扣清相关费用后无息退给中标人。
5、验收方式
5.1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
5.1.1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
(1)*方应于收到*方出具的完工验收报告之日起十五(1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方仍有义务配合*方完成本项目的最终验收。
(2)*方收到*方完工验收报告后十五(15)日内不组织验收的,从收到*方完工验收报告后的第十六(16)日起按验收合格处理并结算结点费用和计算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质保期。
(3)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应向*方移交控制钥匙、设备运行通知书、设备使用手册等相关物品(以下简称“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并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
(4)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未经验收合格,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不负责与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相关的安全及保修责任。
(5)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时应提供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以证明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5.1.2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的特别约定
(1)*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时间的五(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方交付地点、日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清单、数量和其他事项,以便*方做好交接准备。
(2)如果*方所交付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未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方可拒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方承担,*方在*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被拒收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合同或*方要求,超过该期限仍无法更换或免费修改的,*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则*方应退还相应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款项,如由此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要求*方承担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总金额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的实际损失,*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要求*方追加。但前款之约定即*方交付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方案技术说明和报价清单及导演组确认的相关技术要求为依据。
5.1.3*方将与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随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一并交付*方。
5.1.4*方负责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直至工程设备正常运行;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及易损部件。
5.2配套设施施工验收
(1)*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配套设施施工以及有关工作,且经*方自检合格后,*方认为配套设施施工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将提前【7】天书面通知*方准备验收,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方提交符合法律要求及本合同约定齐备完整的竣工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方接到通知后与*方约定时间组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方应按照*方要求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由*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按本合同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方承担。
(3)*方收到*方验收通知后十五(15)日内不组织验收的,从收到*方验收通知后的第十六(16)日起按验收合格处理并结算结点费用和计算配套设施施工质保期。
(4)*方负责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其他单位竣工资料与光盘资料)的整理、归档、装订。
(5)配套设施施工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方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方按*方指定日期与全部竣工资料一同移交给*方,否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本工程在未移交*方之前,*方负责维护及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支付方式
6.1专业舞台系统集成部分款项支付方式
6.1.1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项目进度款费用:
(1)*方提交项目推进确认函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审核确认(指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总体创意及概念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中标人,下同);
(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三十(30%)的发票原件。
6.1.2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的百分之四十(40%)的费用:
(1)*方与*方共同书面确认主要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运达项目现场,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验收确认;
(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四十(40%)的发票原件。
6.1.3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扣除因发生变更减少的设备相应价款后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费用:
(1)*方与*方共同书面确认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处于可以满足演员进场彩排需求的正常状态;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验收确认;
(2)*方与*方共同确认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已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数量、方式等交付,双方办理完毕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签收,且*方与*方共同签署书面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签收单;
(3)*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扣除因发生变更减少的设备相应价款后的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发票原件。
6.1.4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至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的百分之九七(97%):
(1)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验收合格;
(2)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后;
(3)*方收到*方开具的本期应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发票原件。
6.1.5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的百分之三(3%)的尾款:
(1)验收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十二(12)个月期满后;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审核确认。
(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百分之三(3%)的发票原件。
6.2配套设施施工部分款项支付方式
6.2.1合同签定7天且*方递交履约保函后预付10%工程款(建安工程费用),在施工图预算审核前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70%支付进度款;
6.2.2在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调整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6.2.3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结算经审核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余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商务条件响应表格式:
商务条件响应表(格式)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盖电子姓名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其它”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提供外,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同,但中标后应按要求执行。
四、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5.1.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二十(40%)的发票原件”修改为“5.1.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四十(40%)的发票原件”。
五、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均符合要求。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船政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船政 (略)
地址: (略) 马 (略) 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9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楼 (略) 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联系方式:郑先生、龚女士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龚女士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舞台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船政 (略) | ||
行政区域 | 马尾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22: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龚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船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马 (略) 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 (略) 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先生、龚女士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编号:FJTP-*),现对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如下:
一、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补充“商务条件”如下:
1、交付地点:福州马尾区中国船政文化城造船厂片区。
2、专业舞台系统集成和配套设施施工周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1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并支付项目首付款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配套设施施工内容;签订合同之日并支付项目首付款起11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定制作、系统集成、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3、质量标准:交付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现行有关标准,且满足导演组节目制作和艺术呈现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3%。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保函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函件方式提交。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内容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合同期结束后90日止。
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项目公演日结束后10日内,扣清相关费用后无息退给中标人。
5、验收方式
5.1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
5.1.1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
(1)*方应于收到*方出具的完工验收报告之日起十五(1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方仍有义务配合*方完成本项目的最终验收。
(2)*方收到*方完工验收报告后十五(15)日内不组织验收的,从收到*方完工验收报告后的第十六(16)日起按验收合格处理并结算结点费用和计算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质保期。
(3)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应向*方移交控制钥匙、设备运行通知书、设备使用手册等相关物品(以下简称“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并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
(4)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未经验收合格,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不负责与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相关的安全及保修责任。
(5)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时应提供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以证明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5.1.2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的特别约定
(1)*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交付时间的五(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方交付地点、日期、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清单、数量和其他事项,以便*方做好交接准备。
(2)如果*方所交付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未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方可拒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方承担,*方在*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被拒收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合同或*方要求,超过该期限仍无法更换或免费修改的,*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则*方应退还相应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款项,如由此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要求*方承担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总金额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的实际损失,*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要求*方追加。但前款之约定即*方交付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方案技术说明和报价清单及导演组确认的相关技术要求为依据。
5.1.3*方将与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随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一并交付*方。
5.1.4*方负责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直至工程设备正常运行;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及易损部件。
5.2配套设施施工验收
(1)*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配套设施施工以及有关工作,且经*方自检合格后,*方认为配套设施施工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将提前【7】天书面通知*方准备验收,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方提交符合法律要求及本合同约定齐备完整的竣工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方接到通知后与*方约定时间组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方应按照*方要求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由*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按本合同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方承担。
(3)*方收到*方验收通知后十五(15)日内不组织验收的,从收到*方验收通知后的第十六(16)日起按验收合格处理并结算结点费用和计算配套设施施工质保期。
(4)*方负责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其他单位竣工资料与光盘资料)的整理、归档、装订。
(5)配套设施施工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方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方按*方指定日期与全部竣工资料一同移交给*方,否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本工程在未移交*方之前,*方负责维护及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支付方式
6.1专业舞台系统集成部分款项支付方式
6.1.1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项目进度款费用:
(1)*方提交项目推进确认函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审核确认(指船政实景演艺项目(一期)总体创意及概念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中标人,下同);
(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三十(30%)的发票原件。
6.1.2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的百分之四十(40%)的费用:
(1)*方与*方共同书面确认主要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运达项目现场,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验收确认;
(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四十(40%)的发票原件。
6.1.3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扣除因发生变更减少的设备相应价款后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费用:
(1)*方与*方共同书面确认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处于可以满足演员进场彩排需求的正常状态;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验收确认;
(2)*方与*方共同确认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已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数量、方式等交付,双方办理完毕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签收,且*方与*方共同签署书面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设备签收单;
(3)*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扣除因发生变更减少的设备相应价款后的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发票原件。
6.1.4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至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的百分之九七(97%):
(1)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验收合格;
(2)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后;
(3)*方收到*方开具的本期应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发票原件。
6.1.5在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三十(30)日内,*方向*方支付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的百分之三(3%)的尾款:
(1)验收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十二(12)个月期满后;并经创作设计及编排单位审核确认。
(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结算价百分之三(3%)的发票原件。
6.2配套设施施工部分款项支付方式
6.2.1合同签定7天且*方递交履约保函后预付10%工程款(建安工程费用),在施工图预算审核前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70%支付进度款;
6.2.2在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调整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6.2.3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结算经审核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余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商务条件响应表格式:
商务条件响应表(格式)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盖电子姓名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其它”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提供外,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同,但中标后应按要求执行。
四、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5.1.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二十(40%)的发票原件”修改为“5.1.2*方收到*方开具的专业舞台系统集成费金额百分之四十(40%)的发票原件”。
五、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均符合要求。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船政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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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船政 (略)
地址: (略) 马 (略) 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9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楼 (略) 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联系方式:郑先生、龚女士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龚女士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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