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2-17200]空气调节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JG2022-17200]空气调节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空气调节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空气调节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于2022年11月10日在 (略) ( (略)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第五条第2点招标内容、规模”修改为:本项目改造的建筑范围共三层,建筑面积约8760㎡,建筑总高约21.5米,首层至三层分别用作办公、阅览室、书库以及多功能会议厅等。需对以上建筑范围内的空调通风系统及装修进行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更新升级空调系统、空调通风、防排烟工程等; 2、新建空调系统的配电系统及因拆除部分天花导致的电气拆改工程,包括空调供电、电气设备安装、弱电设备安装工程;3、因空调工程导致的天花拆装、修补改造维修工程;4、钢结构工程;5、施工防噪音环保措施。(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说明为准)
2、招标公告第九条新增第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表”新增“第13条”: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2、招标文件中《技术表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1分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工程奖项 | 1.2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奖项的: ①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6分; ②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3分; (略) 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2分。 注:本项累计最多得1.2分。 | |
财务状况 | 1分 | 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平均资产负债率: ①平均资产负债率在45%以下(含45%)的,得1分; ②平均资产负债率在45%(不含45%)~50%(含50%)的,得0.5分; ③平均资产负债率均在50%(不含50%)以上的,得0.1分。 注:不符合不得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8分 |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程建设类): ①15项以上(不含本数)得1.5分; ②11-15项得1分; ③5-10项得0.5分, 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类的省级(或以上级别)工法证书的,得0.3分; 注:须提供工法证书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本项最多得0.3分,不符合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0.7分 | 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含最近评审年份2021年度),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年限: ① 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0.7分; ② 连续3-4年的,得0.3分; ③连续1-2年的,得0.1分; 注:不符合不得分。 | |
0.3分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不符合不得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技术负责人 | 4分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②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2分;省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1分;市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0.5分; ③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5分。 注: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质量负责人 | 4分 |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①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2分;省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1分;市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0.5分; ③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5分。 注: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造价负责人 | 2分 |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得0.5分; ③工程造价工作经验达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0.5分;工程造价工作经验10年(含10年)至15年(含15年)的,得0.25分;工程造价工作经验10年(不含10年)以下的,得0.1分。 注:工程造价工作经验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算(不包含二级造价工程师),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安全负责人 | 1分 |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0.5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其他人员 | 3分 | 拟委派结构专业工程师: ①具有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结构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 ②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2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1分。 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拟委派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师: ①具有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建筑工程管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 ②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2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1分。 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拟委派建筑类专业工程师: ①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 ②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2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1分。 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合计 | 20分 |
注:1、企业业绩
1.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 (略) (略)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略) 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 (略) 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 (略) 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1.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1.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奖项
2.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略) 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等,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工程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时间或者授奖单位文件或公告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者授奖单位文件扫描件或公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3、财务状况
3.1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平均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平均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平均资产负债率=近三年期(年)末负债总额÷近三年期(年)末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工程研发能力
4.1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人名称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证书上所列单位名称为准,发证时间以加盖国家版权局登记专用章处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的查询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4.2工法:投标人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5、第三方评价
5.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以国家 (略) 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http://**#)”查询结果( (略) 、分公司)的网页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5.2“企业认证证书”,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的 (略) 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6、项目管理机构
6.1项目管理机构 (略) 人员, (略) 人员,如 (略) , (略) ,专指集团本部人员, (略) (略) 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6.2人员须相对应提供大学( (略) 校)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奖项证书等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需提供工程质量类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相关人员姓名,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等可以清晰体现该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及工程质量奖获奖证书)。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略) 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等,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和注册 (略) 站截图 ,其中:①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投标人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略) 站(http://**) (略) 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计分。
6.3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2年10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的返聘年龄。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
7、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8、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评委签名: 日期: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八》新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 (略) 、 (略) 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略) 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 (略) 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在 (略) ( (略)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在 (略) ( (略) )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2022年11月15日
空气调节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空气调节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于2022年11月10日在 (略) ( (略)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第五条第2点招标内容、规模”修改为:本项目改造的建筑范围共三层,建筑面积约8760㎡,建筑总高约21.5米,首层至三层分别用作办公、阅览室、书库以及多功能会议厅等。需对以上建筑范围内的空调通风系统及装修进行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更新升级空调系统、空调通风、防排烟工程等; 2、新建空调系统的配电系统及因拆除部分天花导致的电气拆改工程,包括空调供电、电气设备安装、弱电设备安装工程;3、因空调工程导致的天花拆装、修补改造维修工程;4、钢结构工程;5、施工防噪音环保措施。(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说明为准)
2、招标公告第九条新增第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表”新增“第13条”: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2、招标文件中《技术表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1分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工程奖项 | 1.2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奖项的: ①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6分; ②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3分; (略) 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2分。 注:本项累计最多得1.2分。 | |
财务状况 | 1分 | 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平均资产负债率: ①平均资产负债率在45%以下(含45%)的,得1分; ②平均资产负债率在45%(不含45%)~50%(含50%)的,得0.5分; ③平均资产负债率均在50%(不含50%)以上的,得0.1分。 注:不符合不得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8分 |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程建设类): ①15项以上(不含本数)得1.5分; ②11-15项得1分; ③5-10项得0.5分, 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类的省级(或以上级别)工法证书的,得0.3分; 注:须提供工法证书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本项最多得0.3分,不符合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0.7分 | 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含最近评审年份2021年度),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年限: ① 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0.7分; ② 连续3-4年的,得0.3分; ③连续1-2年的,得0.1分; 注:不符合不得分。 | |
0.3分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不符合不得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技术负责人 | 4分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②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2分;省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1分;市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0.5分; ③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5分。 注: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质量负责人 | 4分 |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①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2分;省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1分;市级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的,得0.5分; ③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25分。 注: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造价负责人 | 2分 |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得0.5分; ③工程造价工作经验达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0.5分;工程造价工作经验10年(含10年)至15年(含15年)的,得0.25分;工程造价工作经验10年(不含10年)以下的,得0.1分。 注:工程造价工作经验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算(不包含二级造价工程师),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安全负责人 | 1分 |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0.5分; 注: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其他人员 | 3分 | 拟委派结构专业工程师: ①具有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结构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 ②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2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1分。 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拟委派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师: ①具有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建筑工程管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 ②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2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1分。 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拟委派建筑类专业工程师: ①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 ②具有20年(不含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0.25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1分。 工作经验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合计 | 20分 |
注:1、企业业绩
1.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 (略) (略)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略) 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 (略) 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 (略) 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1.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1.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奖项
2.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略) 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等,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工程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时间或者授奖单位文件或公告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者授奖单位文件扫描件或公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3、财务状况
3.1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平均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平均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平均资产负债率=近三年期(年)末负债总额÷近三年期(年)末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工程研发能力
4.1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人名称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证书上所列单位名称为准,发证时间以加盖国家版权局登记专用章处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的查询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4.2工法:投标人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5、第三方评价
5.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以国家 (略) 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http://**#)”查询结果( (略) 、分公司)的网页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5.2“企业认证证书”,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的 (略) 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6、项目管理机构
6.1项目管理机构 (略) 人员, (略) 人员,如 (略) , (略) ,专指集团本部人员, (略) (略) 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6.2人员须相对应提供大学( (略) 校)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奖项证书等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工程质量奖个人荣誉”需提供工程质量类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相关人员姓名,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等可以清晰体现该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及工程质量奖获奖证书)。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略) 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等,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和注册 (略) 站截图 ,其中:①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投标人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略) 站(http://**) (略) 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计分。
6.3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2年10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的返聘年龄。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
7、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8、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评委签名: 日期: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八》新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 (略) 、 (略) 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略) 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 (略) 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在 (略) ( (略)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在 (略) ( (略) )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2022年11月1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