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伤中心、急诊EICU、核医学科内网无线货物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伤中心、急诊EICU、核医学科内网无线货物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医科大学 (略) 创伤中心、急诊EICU、核 (略) 无线货物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略)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19: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台 (略) 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MZZ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创伤中心、急诊EICU、核 (略) 无线货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25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增加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1)对参与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货物或服务给予15%,工程项目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所投产品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投标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文件) 2、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3、根据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按规定价格给予15%扣除(工程项目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诚实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当认真审查,对供 应商所提供的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价格抵扣,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本项目为(二)工业。 |
事项2:增加附加分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04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事项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为“2022-12-01 09: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A区19层 - 福建省 (略) (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11-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台 (略) 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伟
电 话:*
福建省 (略)
发布日期:2022-11-1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医科大学 (略) 创伤中心、急诊EICU、核 (略) 无线货物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略)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19: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台 (略) 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MZZ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创伤中心、急诊EICU、核 (略) 无线货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25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增加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1)对参与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货物或服务给予15%,工程项目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所投产品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投标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文件) 2、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3、根据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按规定价格给予15%扣除(工程项目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诚实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当认真审查,对供 应商所提供的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价格抵扣,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本项目为(二)工业。 |
事项2:增加附加分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04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事项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为“2022-12-01 09: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A区19层 - 福建省 (略) (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11-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台 (略) 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伟
电 话:*
福建省 (略)
发布日期: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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