萩芦溪白沙桥水质提升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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萩芦溪白沙桥水质提升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招标/资审公告

萩芦溪白沙桥水质提升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 11: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萩芦溪白沙桥水质提升项目答疑纪要:

一、网上提问

问题1、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的同时是否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若需要提供请明确提供几个月,若为新入职员工社保是否从入职之月起算?

答: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中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7.1.1、7.1.2、7.1.4条款: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综合单价写“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但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无明显标记,是否理解本项目对各主要单价不限制85%,请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第8、9、10项号填写更改如下:(预算已重新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8

7.1.1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详见招标控制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6

10

7.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二)65、75、118~119、193~194、196;序号(三)1~4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5条款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3点修正如下: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原招标文件编列内容

修改后编列内容

5

3.1.8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0人;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专业:市政)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试验员:0人;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6%-10%之间约定)。”更改为“(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 ?。”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中 (略)

日期:**日

萩芦溪白沙桥水质提升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 11: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萩芦溪白沙桥水质提升项目答疑纪要:

一、网上提问

问题1、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的同时是否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若需要提供请明确提供几个月,若为新入职员工社保是否从入职之月起算?

答: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中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7.1.1、7.1.2、7.1.4条款: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综合单价写“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但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无明显标记,是否理解本项目对各主要单价不限制85%,请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第8、9、10项号填写更改如下:(预算已重新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8

7.1.1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详见招标控制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6

10

7.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二)65、75、118~119、193~194、196;序号(三)1~4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5条款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3点修正如下: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原招标文件编列内容

修改后编列内容

5

3.1.8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0人;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专业:市政)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试验员:0人;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6%-10%之间约定)。”更改为“(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 ?。”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中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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