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略) 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丽建招A[2022]14 (略) 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元[含含税暂列金3*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元,优质工程增加费300万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2、电子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浙江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
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中“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 | 8.81-10.76 | 5.625-18.75 | 9 |
主桥部分、主桥临时工程、引桥部分、人非桥梁 | 8.81-10.76 | 6.852-22.84 | 9 |
桥头堡、观光电梯井 | 9.86-12.04 | 7.734-25.78 | 9 |
桥下停车场 | 8.81-10.76 | 5.625-18.75 | 9 |
绿化工程、景观工程 | 6.64-8.11 | 9.291-30.97 | 9 |
交通设施工程 | 8.81-10.76 | 5.625-18.75 | 9 |
智能交通工程 | 6.47-7.9 | 8.34-27.8 | 9 |
桥梁灯光、电梯工程 | 7.35-8.98 | 9.189-30.63 | 9 |
电力管道工程 | 6.47-7.9 | 8.34-27.8 | 9 |
5、招标文件中担保保函明确为:担保保函由政 (略) (须有文件依据)出具。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1. 价格调整”中“本条款可调整的单种规格材料指的是”内容明确为:本条款可调整的单种规格材料指的是:钢筋、钢材、钢绞线、商品混凝土、沥青,考虑到的部分钢材型号无相关参考信息价,其编制期价格基数明确为Q355D钢4550元/吨、Q345qD钢4600元/吨、Q235C钢4450元/吨、钢铰线4830元/吨,材料调差时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H型钢Q235B(综合)进行同比例调整,本条款未列明的其它无信息价材料不计入材料调差范围。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0.5补充条款”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桥临时工程(钢箱梁支架、栈桥、拱肋施工支架、承台支护)由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进行综合考虑报价,主桥临时工程(钢箱梁支架、栈桥、拱肋施工支架、承台支护)按实结算,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四、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已发布,详见附件。
9、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交投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日
(略) 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丽建招A[2022]14 (略) 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元[含含税暂列金3*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元,优质工程增加费300万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2、电子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浙江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
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中“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 (略)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 | 8.81-10.76 | 5.625-18.75 | 9 |
主桥部分、主桥临时工程、引桥部分、人非桥梁 | 8.81-10.76 | 6.852-22.84 | 9 |
桥头堡、观光电梯井 | 9.86-12.04 | 7.734-25.78 | 9 |
桥下停车场 | 8.81-10.76 | 5.625-18.75 | 9 |
绿化工程、景观工程 | 6.64-8.11 | 9.291-30.97 | 9 |
交通设施工程 | 8.81-10.76 | 5.625-18.75 | 9 |
智能交通工程 | 6.47-7.9 | 8.34-27.8 | 9 |
桥梁灯光、电梯工程 | 7.35-8.98 | 9.189-30.63 | 9 |
电力管道工程 | 6.47-7.9 | 8.34-27.8 | 9 |
5、招标文件中担保保函明确为:担保保函由政 (略) (须有文件依据)出具。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1. 价格调整”中“本条款可调整的单种规格材料指的是”内容明确为:本条款可调整的单种规格材料指的是:钢筋、钢材、钢绞线、商品混凝土、沥青,考虑到的部分钢材型号无相关参考信息价,其编制期价格基数明确为Q355D钢4550元/吨、Q345qD钢4600元/吨、Q235C钢4450元/吨、钢铰线4830元/吨,材料调差时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H型钢Q235B(综合)进行同比例调整,本条款未列明的其它无信息价材料不计入材料调差范围。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0.5补充条款”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桥临时工程(钢箱梁支架、栈桥、拱肋施工支架、承台支护)由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进行综合考虑报价,主桥临时工程(钢箱梁支架、栈桥、拱肋施工支架、承台支护)按实结算,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四、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已发布,详见附件。
9、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交投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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