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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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明烁 (略) 撰写人: 史晓倩
(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23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日13:00时(北京时间)。
2、因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开标方式采用腾讯视频会议不见面模式线上开标,会议房间号为826-876-942。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PDF文档)加密后发送至邮箱(*@*26.com)邮件发送主题上标明“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字样、邮寄或送达代理机构。如因自身原因未按上述三种方式送达将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4、原采购文件要求:出具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煤质化验单及该化验单的正规发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所检测内容不得缺项、不允许负偏离)
更改为:成交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煤质化验单及检验煤样费用的正规发票,不提供原件视为不合格。
5、原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里3★供货与结算:中标方按采购方需求,签定供货合同后开具全额发票,批量供货,以实际供货量结算,货款按月结算。更改为:★供货与结算:中标方按采购方需求,批量供货;供暖结束后,一次性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文件已更新,以最新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日 13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⑴⑵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⑶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⑵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⑶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三经街4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明烁 (略)
地址: (略) 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晓倩
电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明烁 (略) 撰写人: 史晓倩
(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23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日13:00时(北京时间)。
2、因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开标方式采用腾讯视频会议不见面模式线上开标,会议房间号为826-876-942。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PDF文档)加密后发送至邮箱(*@*26.com)邮件发送主题上标明“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康乐中心型煤采购”字样、邮寄或送达代理机构。如因自身原因未按上述三种方式送达将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4、原采购文件要求:出具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煤质化验单及该化验单的正规发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所检测内容不得缺项、不允许负偏离)
更改为:成交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煤质化验单及检验煤样费用的正规发票,不提供原件视为不合格。
5、原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里3★供货与结算:中标方按采购方需求,签定供货合同后开具全额发票,批量供货,以实际供货量结算,货款按月结算。更改为:★供货与结算:中标方按采购方需求,批量供货;供暖结束后,一次性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文件已更新,以最新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日 13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⑴⑵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⑶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⑵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⑶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三经街4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明烁 (略)
地址: (略) 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晓倩
电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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