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辽宁恒信 (略) ,对辽宁师范大学校内商业网点联合经营服务管理招租进行招租竞价。现对辽宁师范大学校内商业网点联合经营服务管理招租进行如下更正:
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校内商业网点联合经营服务管理招租
二、项目编号:HXZB*
校内编号:LNNUZB*-1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租文件中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内容
其他要求:
1、招租方每年将以不记名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网点中标方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测评的基数不少于2000份,若师生满意度低于80%将提前解除合同,中标方投入不予返还;若师生满意度低于90%,*方要求*方限期整改,直到达到90%以上师生满意度为止,本合同一年一签,在满意度达到90%以上情况下,本协议可连续续签3次。
2、校园服务网点出现下述情形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1).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各项费用的;
2).经营者随意改变房屋用途,破坏房屋原有建筑结构,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转借他人,或用于违规违法活动的;
3).出售假冒伪劣、过期或变质等不符合相关规定商品,炮制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的;
4).出售带有淫秽、色情、反动、封建迷信、伪科学、暴力、凶杀内容的刊物或音像制品、酒类、管制刀具及学校禁用商品的(如热得快、电热杯、电褥子等);
5).进行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的;
6).私接电线、违章用电,擅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引起安全隐患及事故,拒不整改的;
7).据不服从相关部门管理的,三次以上未及时整改的;
3、合作证明仅限于给竞标地址编号不变的原合同*方提供。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租文件。
招租内容:
更正日期:**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略) 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信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C1区6号公建
联系方式:李振军0411-*-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振军
电 话:0411-*-8011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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