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作经营采购服务更正公告(二)
靖西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作经营采购服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GXBS2022-G3-13011-GXZT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作经营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三、监督与运营管理要求:“ 3.1项目运营需严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公安局交警大队四部门于2021年9月联合发布实施的《 (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进行管理运营; (略) 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监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组织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区位规划设置,对运营商就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对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书面通报责令整改。”更正为:“ 3.1项目运营应该严格遵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必须服从本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对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所发出的书面通报责令整改命令必须服从立行立改。经营方中标后,需根据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规范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3.2运营维护人员要求“2) (略) 管理监督局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现更正为:“2)向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3.6.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经营者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数字城管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现更正为:“3.6.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经营者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据须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城市运行中心管理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2 对经营者的要求(5)“*方应具备独立的车辆运营小程序,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数字城管平台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查看”;现更正为:“*方应具备独立的车辆运营小程序,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城市运行中心管理平台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查看”;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3 运营管理要求“2) (略) 管理监督局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现更正为:“2)向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3 运营管理要求(5)共享电单车管理平台要求“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方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数字城管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现更正为:“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方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据须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城市运行中心管理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4 运行维护手册“运营前,*方应根据所适用的法律和运营惯例编制运行维护手册,运营维护手册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审核后方可装订成册。该手册应包括设施设备(充电设备、车辆及配件)的定期和年度检查,以及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事项。”现更正为:“运营前,*方应根据所适用的法律和运营惯例编制运行维护手册,运营维护手册应通过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审核后方可装订成册。该手册应包括设施设备(充电设备、车辆及配件)的定期和年度检查,以及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事项。”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9.2 城市道路占用费第11条 限制和退出机制“(1)在运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略) 管理监督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现更正为:“(1)在运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9.2 城市道路占用费第11条 限制和退出机制“(3)*方实施收购、兼并、 (略) 场经营的,应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方 (略) 的共享电动车经营服务的, 应提前3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共享电动车的回收等工作。”;现更正为:“(3)*方实施收购、兼并、 (略) 场经营的,应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方 (略) 的共享电动车经营服务的, 应提前30日向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共享电动车的回收等工作。”
10.原截标、开标时间为:“**日09时30分”现截标、开标时间更正为:“**日09时30 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地址: (略) 德爱新区住建大楼4楼
联系方式:黄猛,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卓泰 (略)
联系人及电话:韦江宁 0776-*/*
地址: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龙腾路与经四路交汇处(创展中心2号楼401,404室)
邮政编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江宁
联系电话:0776-*/*
广西卓泰 (略)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GXBS2022-G3-13011-GXZT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作经营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三、监督与运营管理要求:“ 3.1项目运营需严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公安局交警大队四部门于2021年9月联合发布实施的《 (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进行管理运营; (略) 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监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组织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区位规划设置,对运营商就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对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书面通报责令整改。”更正为:“ 3.1项目运营应该严格遵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必须服从本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对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所发出的书面通报责令整改命令必须服从立行立改。经营方中标后,需根据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规范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3.2运营维护人员要求“2) (略) 管理监督局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现更正为:“2)向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采购需求“3.6.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经营者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数字城管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现更正为:“3.6.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经营者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据须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城市运行中心管理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2 对经营者的要求(5)“*方应具备独立的车辆运营小程序,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数字城管平台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查看”;现更正为:“*方应具备独立的车辆运营小程序,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城市运行中心管理平台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查看”;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3 运营管理要求“2) (略) 管理监督局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现更正为:“2)向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3 运营管理要求(5)共享电单车管理平台要求“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方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数字城管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监管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现更正为:“1)为了便于政府监管,*方应建立共享电动车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应具备车辆管理、围栏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相关系统数据须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免费开放并提供政府用户管理账号,接受查询,并按要求接入行业监控平台。对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进行科学高效的智慧化管控,且投放的车辆数量、停车站点、运营区域、规范摆放等相关运维数 (略) 城市运行中心管理平台数据系统链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查看,满足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监管需求,并提供核查工具帮助管理部门线下核查经营者对车辆管理的规范性。若经核查发现企业车辆数量每超过允许投放车辆的,将相应核减指标对应投放车辆数量。”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8.4 运行维护手册“运营前,*方应根据所适用的法律和运营惯例编制运行维护手册,运营维护手册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审核后方可装订成册。该手册应包括设施设备(充电设备、车辆及配件)的定期和年度检查,以及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事项。”现更正为:“运营前,*方应根据所适用的法律和运营惯例编制运行维护手册,运营维护手册应通过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审核后方可装订成册。该手册应包括设施设备(充电设备、车辆及配件)的定期和年度检查,以及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事项。”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9.2 城市道路占用费第11条 限制和退出机制“(1)在运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略) 管理监督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现更正为:“(1)在运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经营协议9.2 城市道路占用费第11条 限制和退出机制“(3)*方实施收购、兼并、 (略) 场经营的,应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方 (略) 的共享电动车经营服务的, 应提前3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共享电动车的回收等工作。”;现更正为:“(3)*方实施收购、兼并、 (略) 场经营的,应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方 (略) 的共享电动车经营服务的, 应提前30日向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共享电动车的回收等工作。”
10.原截标、开标时间为:“**日09时30分”现截标、开标时间更正为:“**日09时30 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西靖西靖翔工 (略)
地址: (略) 德爱新区住建大楼4楼
联系方式:黄猛,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卓泰 (略)
联系人及电话:韦江宁 0776-*/*
地址: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龙腾路与经四路交汇处(创展中心2号楼401,404室)
邮政编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江宁
联系电话:0776-*/*
广西卓泰 (略)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