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变更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变更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叶丽丽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4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更正内容:
框架协议第19页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 序号7 星级评定等级证书 格式17
更正前:作为符合性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更正后:作为其他材料,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更正日期:**日 10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与项目投标人代表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检测,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入场。
2、域外投标人可在“福顺安”微信小程序“通知通告” (略) 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我中心办公楼防控措施动态变化,当前要求“福顺安”微信小程序扫描场所码、查验大数据行程卡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3、⑴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投标文件中一致。
⑶投标人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顺城区规划街1-6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丽丽
电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征集变更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叶丽丽
(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4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地区2022-2024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更正内容:
框架协议第19页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 序号7 星级评定等级证书 格式17
更正前:作为符合性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更正后:作为其他材料,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更正日期:**日 10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与项目投标人代表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检测,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入场。
2、域外投标人可在“福顺安”微信小程序“通知通告” (略) 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我中心办公楼防控措施动态变化,当前要求“福顺安”微信小程序扫描场所码、查验大数据行程卡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3、⑴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投标文件中一致。
⑶投标人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顺城区规划街1-6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丽丽
电话: 02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