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井化工服务公司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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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井化工服务公司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洋井化工服务公司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16:48:16
原公告内容

洋井化工服务公司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 (略)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略) (略) 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略) 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略) 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遴选 3 家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为工程项目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详见招标文件。入围之后,框架单位供应商按照每个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2.3 服务时间: 73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月 28 日 14:15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全部入围法。

6.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供应商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评审小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拟选聘3家单位入围。按得分排名取前3名,与第三名得分相同的,同时入围。

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磋商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3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采用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形式,须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 (略)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徐圩新区

地址: (略) 徐圩新区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

电话: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 (略)

朱乐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电子发票开具流程:至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index/home),自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后,以供应商身份登*;申请开票(徐圩招标开票);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提交,待审核完成后即可完成开票。
澄清答疑内容

(略) 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

项目澄清文件

各响应人,现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人民币。

2、原评审办法企业业绩部分“投标人自**日至今,承担过单项保险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得5分,满分20分。”调整成:“投标人自**日至今,承担过单项保险合同保单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得5分,满分20分。”

特此澄清!

招标人:江苏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2022 年 11 月 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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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6:48:16
原公告内容

洋井化工服务公司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 (略)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略) (略) 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略) 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略) 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遴选 3 家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为工程项目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详见招标文件。入围之后,框架单位供应商按照每个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2.3 服务时间: 73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月 28 日 14:15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全部入围法。

6.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供应商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评审小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拟选聘3家单位入围。按得分排名取前3名,与第三名得分相同的,同时入围。

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磋商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3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采用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形式,须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 (略)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徐圩新区

地址: (略) 徐圩新区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

电话: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 (略)

朱乐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电子发票开具流程:至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index/home),自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后,以供应商身份登*;申请开票(徐圩招标开票);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提交,待审核完成后即可完成开票。
澄清答疑内容

(略) 工程项目保险框架单位

项目澄清文件

各响应人,现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人民币。

2、原评审办法企业业绩部分“投标人自**日至今,承担过单项保险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得5分,满分20分。”调整成:“投标人自**日至今,承担过单项保险合同保单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得5分,满分20分。”

特此澄清!

招标人:江苏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2022 年 11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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