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17:25:13
原公告内容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连云港 (略)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略) 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略) 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详见任务书;

2.3 工期要求:50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60 万元,采购人期望值率为95%,磋商一次报价及二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控制价*95%),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4月-2022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0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生态修复效果监测或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或成果文件为准。合同或成果文件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5.2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3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供应商本次磋商所用资质在磋商有效期内资质动态监管为合格, (略) 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企业。磋商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2022 年 11 月 18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24 日 14:15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95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2000 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7.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形式,须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 (略)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728室

地 址: (略) 徐圩新区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

联 系 人:郭鑫峰

联 系 人: 万工

电 话:0518-*

电 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交易平台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 (略)

祁昌阳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电子发票开具流程:至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index/home),自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后,以供应商身份登*;申请开票(徐圩招标开票);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提交,待审核完成后即可完成开票。

澄清答疑内容

各响应人:

因疫情影响,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日,开标时间延期至**日14:15分。

特此澄清!

采购人:连云港 (略)

代理公司:江苏 (略)

**日

附件: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17:25:13
原公告内容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连云港 (略)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略) 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略) 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连云港港徐圩港区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详见任务书;

2.3 工期要求:50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60 万元,采购人期望值率为95%,磋商一次报价及二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控制价*95%),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4月-2022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0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生态修复效果监测或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或成果文件为准。合同或成果文件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5.2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3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供应商本次磋商所用资质在磋商有效期内资质动态监管为合格, (略) 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企业。磋商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2022 年 11 月 18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24 日 14:15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95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2000 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7.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形式,须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 (略)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728室

地 址: (略) 徐圩新区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

联 系 人:郭鑫峰

联 系 人: 万工

电 话:0518-*

电 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交易平台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 (略)

祁昌阳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电子发票开具流程:至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index/home),自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后,以供应商身份登*;申请开票(徐圩招标开票);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提交,待审核完成后即可完成开票。

澄清答疑内容

各响应人:

因疫情影响,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日,开标时间延期至**日14:15分。

特此澄清!

采购人:连云港 (略)

代理公司:江苏 (略)

**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