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1标段答疑公告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1标段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2482
原公告日期: **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项目1标段、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GZ02482-1;2022BFFGZ02482-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三阶段I)2.2.2(3)诚信履约中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项中: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备注:1.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级及以上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 3. (略) 外, (略) 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 (略) 执行。
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建市[2021]95号)》,该文件涉及的表彰行业较广 请问:本次招标是绿化工程,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是 (略) [2021]95号文件中的“园林绿化”类别??还是所有类别都认可??(例如:工程造价咨询类、工程质量检测类、施工图审查类、勘察设计类、工程监理类、水利类、交通类、电力类、机电类、矿山类、通信类、照明类、防水防腐保温类、钢结构类、古建筑类、智能化类、装修装饰类、建筑类···等)
请给予明确。谢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市政道路中含有2000万绿化的业绩或公路绿化业绩或PPP业绩认不认可?
答:市政道路或公路绿化或PPP业绩,如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的,予以认可。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市政道路含绿化获得的奖项认不认可?
答: (略) 政道路含绿化施工项目获得奖项,如单个合同中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市政道路含绿化施工项目获奖予以认可。如招标文件约定的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问题:请问我公司施工的项目中含有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这样的业绩是否被认可?
答: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
问题: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称号?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荣誉,请明确对企业的优秀企业荣誉类别是否有要求,比如公司获得是房建、市政或装饰类别的。是否也被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对牵头单位是否有明确要求?本次项目需要3个业绩,比如牵头单位提供2个业绩,副体单位提供1个业绩,是否被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约定“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数量的组合方式无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组合方式。
7.招标文件2.2.2(3)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中要求:自 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略) 外, (略) 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 (略) 执行。我公司联合体单位为江苏单位, (略) 2021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 (略) 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是否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8.招标文件P4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招标文件P52详细评审标准2.2.2(1)业绩、奖项、荣誉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为1.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2.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
(1、2)合注:
(1)本项最高可得6分,最多累计2个业绩得分;如投标人1个业绩同时满足以上1、2两项要求,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得分。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略) 政道路绿廊景观E (略) 政公用室外附属配套施工业绩,两个业绩景观绿化施工造价额均达到2000万元,并有业主开具的景观绿化造价金额证明文件,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市政道路绿廊景观E (略) 政公用室外附属配套施工业绩,如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9.道路图纸描绘不详,请详细描绘道路、人行道、路牙石、停车场等。
答:具体详见道路工程桥下空间布置图及图纸附注说明及图例。
10.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中高架桥上的绿化是否属于本次施工范围,若有请补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1.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中,请补充图纸金寨路绿化工程2022.9.28(审查修改版--已签章)的cad版本。
答:按意见补充CAD版图纸。
12.一标段图纸清单中体育公园照明平面布置图部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清单中未见相关清单项目,请确认。
答:一标段不涉及体育公园。
13.一标段绿化工程郎溪路交口绿化施工图只有PDF版本,能否补充CAD版本,请确认,
答:按意见补充CAD版图纸。
14.一标段景观工程里街角游园工程及树池盖板中的“砖砌挡土墙”以及“DN100排水管”是否缺项?
答:1.一标段景观工程里街角游园工程及树池盖板中的“砖砌挡土墙”清单未缺项,详见一标段-金寨路景观工程清单第27项;2.“DN100排水管”清单未缺项,已含在树池坐凳清单内,详见一标段-金寨路景观工程清单第18项、第19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15.二标段景观工程里桥下运动场工程中的“售卖柜”是否缺项?
答:售卖柜仅为示意,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补遗中“招标范围补充说明第2.2条”。
16.金寨路两侧正在施工,请明确工作面移交时间。
答:工作面移交应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及主体单位施工计划协调商定。
17.
答: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52页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
(1)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2)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
请问:我公司注 (略)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结果具体名称为“ (略) ××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优良企业” (略) ××年度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企业考评“优良企业”,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19.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P52页2.2.2(3)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自**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图1-1)
请问:因本招标项目为园林绿化项目,那是否“自**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类别为园林绿化类?
图1-1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0.我公司 (略) 作为牵头单位和某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联合体业绩,我公司承担此业绩中全部施工任务且园林绿化施工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设计单位承担此业绩中图纸优化等设计任务,此业绩竣工验收时间为**日以后,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针对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单个合同中承担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1.招标文件第52页,评分项2.2.2(3)诚信履约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2 分;
请问自 2021年1 (略) 优企业有没有限制专业?是不是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都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2.建议取消评分细则中“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这一要求。虽然评分细则说“ (略) 外, (略) 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 (略) 执行”, (略) 同等实力认定结果都是认可的, (略) 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只有安徽2021年开展了此项工作。而根据《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只有注册地在安徽的企业才可以申报,这等于 (略) 优秀企业认定结果,地方保护主义用在公开招标项目评分细则设定上,显然违法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3.招标文件第52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里提到,自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 3 分。
请问自**日以来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造林(栽植果树)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24.招标文件第52页,综合实力认定成果中要求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
请问自**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A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5.我公司参与的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自 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得2分,各省对建筑企业综合实力优秀的企业认定结果称谓并不相同。我 (略) 建筑企业, (略) 针对建筑企业综合实力优秀的企业认定结果不赋予“优秀”称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统计局、 (略) 商务厅联合评定并授予“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基础设施类)”称号,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同等级别,请问是否符号该评审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合同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中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支付3%质量保证金。
调整为:“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养护期满且移交完成后一次性付至审定价格的100%(无息)。”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日11:00”;
2.开标地点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潜山路550号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2482
原公告日期: **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项目1标段、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GZ02482-1;2022BFFGZ02482-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三阶段I)2.2.2(3)诚信履约中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项中: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备注:1.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级及以上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 3. (略) 外, (略) 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 (略) 执行。
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建市[2021]95号)》,该文件涉及的表彰行业较广 请问:本次招标是绿化工程,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是 (略) [2021]95号文件中的“园林绿化”类别??还是所有类别都认可??(例如:工程造价咨询类、工程质量检测类、施工图审查类、勘察设计类、工程监理类、水利类、交通类、电力类、机电类、矿山类、通信类、照明类、防水防腐保温类、钢结构类、古建筑类、智能化类、装修装饰类、建筑类···等)
请给予明确。谢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市政道路中含有2000万绿化的业绩或公路绿化业绩或PPP业绩认不认可?
答:市政道路或公路绿化或PPP业绩,如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的,予以认可。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市政道路含绿化获得的奖项认不认可?
答: (略) 政道路含绿化施工项目获得奖项,如单个合同中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市政道路含绿化施工项目获奖予以认可。如招标文件约定的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问题:请问我公司施工的项目中含有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这样的业绩是否被认可?
答: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
问题: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称号?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荣誉,请明确对企业的优秀企业荣誉类别是否有要求,比如公司获得是房建、市政或装饰类别的。是否也被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对牵头单位是否有明确要求?本次项目需要3个业绩,比如牵头单位提供2个业绩,副体单位提供1个业绩,是否被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约定“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数量的组合方式无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组合方式。
7.招标文件2.2.2(3)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中要求:自 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略) 外, (略) 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 (略) 执行。我公司联合体单位为江苏单位, (略) 2021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 (略) 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是否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8.招标文件P4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招标文件P52详细评审标准2.2.2(1)业绩、奖项、荣誉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为1.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2.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
(1、2)合注:
(1)本项最高可得6分,最多累计2个业绩得分;如投标人1个业绩同时满足以上1、2两项要求,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得分。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略) 政道路绿廊景观E (略) 政公用室外附属配套施工业绩,两个业绩景观绿化施工造价额均达到2000万元,并有业主开具的景观绿化造价金额证明文件,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市政道路绿廊景观E (略) 政公用室外附属配套施工业绩,如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9.道路图纸描绘不详,请详细描绘道路、人行道、路牙石、停车场等。
答:具体详见道路工程桥下空间布置图及图纸附注说明及图例。
10.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中高架桥上的绿化是否属于本次施工范围,若有请补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1.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中,请补充图纸金寨路绿化工程2022.9.28(审查修改版--已签章)的cad版本。
答:按意见补充CAD版图纸。
12.一标段图纸清单中体育公园照明平面布置图部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清单中未见相关清单项目,请确认。
答:一标段不涉及体育公园。
13.一标段绿化工程郎溪路交口绿化施工图只有PDF版本,能否补充CAD版本,请确认,
答:按意见补充CAD版图纸。
14.一标段景观工程里街角游园工程及树池盖板中的“砖砌挡土墙”以及“DN100排水管”是否缺项?
答:1.一标段景观工程里街角游园工程及树池盖板中的“砖砌挡土墙”清单未缺项,详见一标段-金寨路景观工程清单第27项;2.“DN100排水管”清单未缺项,已含在树池坐凳清单内,详见一标段-金寨路景观工程清单第18项、第19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15.二标段景观工程里桥下运动场工程中的“售卖柜”是否缺项?
答:售卖柜仅为示意,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补遗中“招标范围补充说明第2.2条”。
16.金寨路两侧正在施工,请明确工作面移交时间。
答:工作面移交应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及主体单位施工计划协调商定。
17.
答:单个合同含有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52页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
(1)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2)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
请问:我公司注 (略)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结果具体名称为“ (略) ××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优良企业” (略) ××年度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企业考评“优良企业”,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19.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P52页2.2.2(3)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自**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图1-1)
请问:因本招标项目为园林绿化项目,那是否“自**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类别为园林绿化类?
图1-1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0.我公司 (略) 作为牵头单位和某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联合体业绩,我公司承担此业绩中全部施工任务且园林绿化施工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设计单位承担此业绩中图纸优化等设计任务,此业绩竣工验收时间为**日以后,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针对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单个合同中承担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时间满足评审要求的,每个业绩得3分。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1.招标文件第52页,评分项2.2.2(3)诚信履约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2 分;
请问自 2021年1 (略) 优企业有没有限制专业?是不是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都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2.建议取消评分细则中“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这一要求。虽然评分细则说“ (略) 外, (略) 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 (略) 执行”, (略) 同等实力认定结果都是认可的, (略) 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只有安徽2021年开展了此项工作。而根据《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只有注册地在安徽的企业才可以申报,这等于 (略) 优秀企业认定结果,地方保护主义用在公开招标项目评分细则设定上,显然违法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3.招标文件第52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里提到,自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 3 分。
请问自**日以来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造林(栽植果树)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24.招标文件第52页,综合实力认定成果中要求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
请问自**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A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5.我公司参与的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绿化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自 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得2分,各省对建筑企业综合实力优秀的企业认定结果称谓并不相同。我 (略) 建筑企业, (略) 针对建筑企业综合实力优秀的企业认定结果不赋予“优秀”称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统计局、 (略) 商务厅联合评定并授予“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基础设施类)”称号,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同等级别,请问是否符号该评审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合同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中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支付3%质量保证金。
调整为:“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养护期满且移交完成后一次性付至审定价格的100%(无息)。”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日11:00”;
2.开标地点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潜山路550号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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