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岗镇彭厝经济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登岗镇彭厝经济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登岗镇彭厝经济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其他电子工程安装 | ||
采购单位 | 登岗镇彭厝村彭厝经济合作社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3-* | ||
采购单位 | 登岗镇彭厝村彭厝经济合作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榕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6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揭 (略) 后面电梯楼上4楼( (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小姐066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2022-RC-C1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登岗镇彭厝经济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中“4.1采购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更正为“4.1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中“12.1采购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3采购人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更正为“12.1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3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与本次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岗镇彭厝村彭厝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榕城区
联系方式:刘先生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揭 (略) 后面电梯楼上4楼( (略) )
联系方式:江小姐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 066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登岗镇彭厝经济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其他电子工程安装 | ||
采购单位 | 登岗镇彭厝村彭厝经济合作社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3-* | ||
采购单位 | 登岗镇彭厝村彭厝经济合作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榕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6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揭 (略) 后面电梯楼上4楼( (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小姐066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2022-RC-C1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登岗镇彭厝经济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中“4.1采购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更正为“4.1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中“12.1采购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3采购人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更正为“12.1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3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与本次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岗镇彭厝村彭厝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榕城区
联系方式:刘先生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榕城区东升望龙头村揭 (略) 后面电梯楼上4楼( (略) )
联系方式:江小姐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 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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