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更正公告
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更正公告
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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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2.2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区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肃宁水厂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孙敬学堂雨污管网建设工程、肃宁县便民广场、 (略) 场、停车场建设工程、肃宁县道路更新工程和肃宁融媒综合演播厅建设项目等内容。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专业合格标准和行业合格标准。二标段:肃宁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便民广场、 (略) 场、停车场建设工程;主路面罩面;排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路灯设施提升;肃宁融媒综合演播厅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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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 1、原公告日期:**日; 更正公告日期:**日 2、原公告内容:由于沧州疫情不可抗力因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予以暂停,具体开标时间等有关事宜,将根据实时疫情防控情况以公告形式及时公布。请各投标人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为: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与该时间相关时间相应顺延,由于沧州疫情不可抗力因素,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开具的投标保函仍然有效。 请各投标人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变更、补遗或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请按要求及时参加投标。 公告日期:**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肃宁县 联系人:李明 电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 15 层 联系人:王雪 电话:010-* |
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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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2.2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区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肃宁水厂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孙敬学堂雨污管网建设工程、肃宁县便民广场、 (略) 场、停车场建设工程、肃宁县道路更新工程和肃宁融媒综合演播厅建设项目等内容。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专业合格标准和行业合格标准。二标段:肃宁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便民广场、 (略) 场、停车场建设工程;主路面罩面;排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路灯设施提升;肃宁融媒综合演播厅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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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 1、原公告日期:**日; 更正公告日期:**日 2、原公告内容:由于沧州疫情不可抗力因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予以暂停,具体开标时间等有关事宜,将根据实时疫情防控情况以公告形式及时公布。请各投标人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为: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与该时间相关时间相应顺延,由于沧州疫情不可抗力因素,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开具的投标保函仍然有效。 请各投标人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变更、补遗或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请按要求及时参加投标。 公告日期:**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肃宁县 联系人:李明 电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 15 层 联系人:王雪 电话: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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