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1号
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供应商:
对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LQ-LW-HY-(2022)01号)的修改通知如下:
一、对采购文件的修改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正文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时:
(1)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2家时,可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下,可直接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单一采购来源谈判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内容修改为: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至采购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或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按以下方法执行:
(1)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2家时,可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下,可直接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单一采购来源谈判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采购截止时间止,无供应商响应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竞标或成交资格,当下一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高于该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且高出的报价差价大于采购担保金额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略) 高速 (略)
**日
各供应商:
对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LQ-LW-HY-(2022)01号)的修改通知如下:
一、对采购文件的修改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正文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时:
(1)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2家时,可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下,可直接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单一采购来源谈判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内容修改为: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至采购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或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按以下方法执行:
(1)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2家时,可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下,可直接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单一采购来源谈判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采购截止时间止,无供应商响应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竞标或成交资格,当下一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高于该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且高出的报价差价大于采购担保金额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略) 高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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