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法院审判服(夏装)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法院审判服(夏装)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稿时间 :**】【阅读次数:】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审判服(夏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10:00
延期开标时间:**日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三、实施要求6、样品递交事项6.2样品递交要求6.2.2评审样品递交要求
(3)评审样品数量及规格:男女各一套(包含:审判服男夏装上衣选用以175/96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75/86A 为标准样服尺寸;审判服女夏装上衣选用以165/84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65/70A,裙子选用165/68A 为标准样服尺寸。)
现更正为:
(3)评审样品数量及规格:男女各一套,法院夏装裤子腰里需带有织带拼接的“FA YUAN”LOGO。(包含:审判服男夏装上衣选用以175/96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75/86A 为标准样服尺寸;审判服女夏装上衣选用以165/84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65/70A,裙子选用165/68A 为标准样服尺寸。)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正午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黄元林、任利军
邮编:/
电话:0731-*、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
联系人:张正午、周畅、冉光玲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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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审判服(夏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10:00
延期开标时间:**日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三、实施要求6、样品递交事项6.2样品递交要求6.2.2评审样品递交要求
(3)评审样品数量及规格:男女各一套(包含:审判服男夏装上衣选用以175/96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75/86A 为标准样服尺寸;审判服女夏装上衣选用以165/84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65/70A,裙子选用165/68A 为标准样服尺寸。)
现更正为:
(3)评审样品数量及规格:男女各一套,法院夏装裤子腰里需带有织带拼接的“FA YUAN”LOGO。(包含:审判服男夏装上衣选用以175/96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75/86A 为标准样服尺寸;审判服女夏装上衣选用以165/84A为标准样服尺寸,裤子选用165/70A,裙子选用165/68A 为标准样服尺寸。)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正午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黄元林、任利军
邮编:/
电话:0731-*、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
联系人:张正午、周畅、冉光玲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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