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馆工作服装采购更正公告
湖南省文化馆工作服装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文化馆工作服装采购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馆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6:22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 鹏 郑晓芬张 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07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1栋A座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 鹏 郑晓芬张 维07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工作服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服装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增加如下澄清说明内容:
注1:本项目中涉及面料成分含量允差按GB/T29863纤维含量标识规定执行:
①面料标写为纯或100%则纤维允差为0%,例如100%棉则应全部为棉质面料;
②面料含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成份时,纤维允差为正负5%;
③当纤维成分含量小于等于10%时, 纤维含量允差为正负3%;
④当纤维含量大于等于0.5%且小于等于3%时,不考核面料成份含量允差;
⑤当纤维含量小于等于0.5%时,可不标注纤维含量,亦可标注为100%棉,含微量氨纶。
注2:本项目涉及面料纤维名称仅为描述性名称,供供应商了解采购人需求,不因检测报告或其他材料中相关名称不一致简单判断是否响应或计分,应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根据面料的功能性判定是否实际响应或计分。
2.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日9:30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馆
地址: (略) 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1栋A座10层
联系方式:崔 鹏 郑晓芬张 维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 鹏 郑晓芬张 维
电 话: 073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文化馆工作服装采购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馆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6:22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 鹏 郑晓芬张 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07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1栋A座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 鹏 郑晓芬张 维07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工作服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服装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增加如下澄清说明内容:
注1:本项目中涉及面料成分含量允差按GB/T29863纤维含量标识规定执行:
①面料标写为纯或100%则纤维允差为0%,例如100%棉则应全部为棉质面料;
②面料含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成份时,纤维允差为正负5%;
③当纤维成分含量小于等于10%时, 纤维含量允差为正负3%;
④当纤维含量大于等于0.5%且小于等于3%时,不考核面料成份含量允差;
⑤当纤维含量小于等于0.5%时,可不标注纤维含量,亦可标注为100%棉,含微量氨纶。
注2:本项目涉及面料纤维名称仅为描述性名称,供供应商了解采购人需求,不因检测报告或其他材料中相关名称不一致简单判断是否响应或计分,应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根据面料的功能性判定是否实际响应或计分。
2.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日9:30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馆
地址: (略) 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1栋A座10层
联系方式:崔 鹏 郑晓芬张 维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 鹏 郑晓芬张 维
电 话: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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