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采-公开招标-2022-873-基桩检测、试验仪器-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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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采-公开招标-2022-873-基桩检测、试验仪器-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基桩检测、试验仪器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集美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7:33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集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老师0592-*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先生05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2-8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政采-公开招标-2022-873-基桩检测、试验仪器-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对“三、商务条件部分内容描述做修改调整,具体详见如下:

原条款: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4.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指定的账号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资格。若无故放弃,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允许中标人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履约担保以替代缴交履约保证金。】

4.2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或担保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提交时间:合同签订时。退还方式:待本合同履行完,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内中标人无违约情形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修改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4.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户名:集美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账号:*6664。)交付合同总金额的3%【或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履约保证的有效期始于合同签订之日,终止日期不得早于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待本合同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整体*年质保)内中标人无违约情形并且无合同纠纷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清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按50%收取)

原条款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修改后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日前取得中标资格、银行同意放贷的项目,按以下方式支付预付款:

1、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成交)的企业采购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人应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或者国有担保机构开的保函;

2、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成交)人一次性支付30%的货物价款。

3、现场交货条件下,中标(成交)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100%的正式发票。

b、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采购人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c、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户名:集美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账号:*6664。)交付合同总金额的3%【或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履约保证的有效期始于合同签订之日,终止日期不得早于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待本合同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整体*年质保)内中标人无违约情形并且无合同纠纷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清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按50%收取)

②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美大学     

地址: (略) 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钟先生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05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基桩检测、试验仪器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集美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7:33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集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老师0592-*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先生05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2-8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政采-公开招标-2022-873-基桩检测、试验仪器-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对“三、商务条件部分内容描述做修改调整,具体详见如下:

原条款: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4.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指定的账号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资格。若无故放弃,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允许中标人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履约担保以替代缴交履约保证金。】

4.2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或担保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提交时间:合同签订时。退还方式:待本合同履行完,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内中标人无违约情形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修改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4.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户名:集美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账号:*6664。)交付合同总金额的3%【或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履约保证的有效期始于合同签订之日,终止日期不得早于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待本合同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整体*年质保)内中标人无违约情形并且无合同纠纷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清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按50%收取)

原条款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修改后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日前取得中标资格、银行同意放贷的项目,按以下方式支付预付款:

1、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成交)的企业采购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人应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或者国有担保机构开的保函;

2、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成交)人一次性支付30%的货物价款。

3、现场交货条件下,中标(成交)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100%的正式发票。

b、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采购人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c、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户名:集美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账号:*6664。)交付合同总金额的3%【或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履约保证的有效期始于合同签订之日,终止日期不得早于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待本合同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整体*年质保)内中标人无违约情形并且无合同纠纷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清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按50%收取)

②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美大学     

地址: (略) 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钟先生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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