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殡仪馆鲜花服务租赁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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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殡仪馆鲜花服务租赁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鲜花服务租赁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0:29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永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顺城区会元乡金花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红电话:024-*
代理机构名称抚顺美物旺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永娜 电话: 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MWWYZB2022-09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鲜花服务租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最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报价低于预算金额,做无效处理。

2、第五章 评审办法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最终报价低于预算金额,做无效处理。

2、第五章 评审办法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址: (略) 顺城区会元乡金花村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红电话: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美物旺业 (略)             

地 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永娜 电话: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永娜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鲜花服务租赁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0:29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永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顺城区会元乡金花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红电话:024-*
代理机构名称抚顺美物旺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永娜 电话: 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MWWYZB2022-09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鲜花服务租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最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报价低于预算金额,做无效处理。

2、第五章 评审办法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最终报价低于预算金额,做无效处理。

2、第五章 评审办法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址: (略) 顺城区会元乡金花村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红电话: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美物旺业 (略)             

地 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永娜 电话: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永娜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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