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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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邢台市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 (略) 南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 (略) 南和区境内;(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南和区内智慧交管电警、卡口、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智能交通信号配时中心等建设。以及南和区域的新老旧道路的道路护栏、交通标志线、信号灯及电警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及电警、卡口、信号机、流量采集、交通诱导等智能交通内容等;(3)交货及安装地点、工期: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18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第五章“供货要求”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略) (略) (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分 (略) (行)授权范围认定。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投标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办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031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南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南和区幸福大街西段北侧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国锋

联系人:韩罡
电话:

0319-*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略) 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日更正公告日期:**日

2、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00:00

更正为:现因疫情原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信息。

(略) 南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日

邢台市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邢台市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招 (略) 南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 (略) 南和区境内;(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南和区内智慧交管电警、卡口、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智能交通信号配时中心等建设。以及南和区域的新老旧道路的道路护栏、交通标志线、信号灯及电警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及电警、卡口、信号机、流量采集、交通诱导等智能交通内容等;(3)交货及安装地点、工期: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18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第五章“供货要求”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略) (略) (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分 (略) (行)授权范围认定。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投标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办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031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南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南和区幸福大街西段北侧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国锋

联系人:韩罡
电话:

0319-*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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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略) 南和区智慧交管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日更正公告日期:**日

2、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00:00

更正为:现因疫情原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信息。

(略) 南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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