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各申请人: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4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5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的职业资格”变更为“第4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5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的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职称”。
原文件下载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变更为**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原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日14时30分,变更为**日09时30分。
各申请人: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4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5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的职业资格”变更为“第4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5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的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职称”。
原文件下载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变更为**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原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日14时30分,变更为**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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