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摇号招标变更
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摇号招标变更
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摇号发包公告
被邀请的优秀施工企业:
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ZBTF-2022-063
2、项目名称: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
3、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单位: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
三、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五、项目发包价格
预算价:*.8元;发包价:*.00元。
六、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9%,剩余1%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七、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它详见合同约定。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九、承包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 (略)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待建)工程,如在工期内提前完工的,需在摇号现场提供有效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不接收变更的项目经理报名。
十、现场踏勘及发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踏勘、答疑联系人:周少华;联系电话:0564-*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日至**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政府二楼项目办。
4、报名资料:发包邀请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随机摇号
1、摇号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摇号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文明实践站1楼
3、成交方式: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承包人。
十三、报名企业须知
1、各企业在发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进行报名,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2、为优化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降低疫情风险,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成交企业的,将抽取部分报名企业参加摇号现场见证发包工作(是指当天发包项目中有一个或多个项目参加网上报名的企业);对当天所有发包项目均未报名的企业,不再要求交易员到现场见证发包工作。
3、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 (略) 市县有关规定,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包段同时摇号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最终成交结果以最先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为准(如本项目发包报名期间,因不同单位项目发包报名时间相同、同一项目经理在不同单位项目发包时先后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企业应主动申报,放弃之后项目的成交候选人资格,对此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暂停其3个月参与金寨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发包资格)。
十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 (略) 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为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有效附件,对限额以下工程发包人、成交人等各方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
3、成交人项目经理等施工相关人员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并按规定履行职责、能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做好施工日志。
4、该项目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否则,超期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并报县公管局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该项目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成交人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并通报曝光。
6、该项目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必须缴纳三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办理成交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7、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如有违反,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日
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成交人须知
成交人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加项目发包活动即视为成交人完全理解并遵守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成交人施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为:/
二、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①提交时间: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结束时三日内由拟任项目经理向发包人报送;
②份数:一式三份(经审查通过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编制要求
项目施工技术响应文件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具有针对性,打印装订成册,不得涂改文字或相关数据。成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承包资格,由发包人按规定选择成交候选人递补为成交人。
三、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成交价款的2%)及工伤保险基金(成交价款的1.5‰)等,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网银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和保险保证等,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工伤保险基金缴纳方式按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开户名:金寨县白塔畈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
开户行:金寨农村商业银行白塔畈支行
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视同其放弃成交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按规定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略)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时间及要求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须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照发包要求签订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承包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公管局进行处理。
3、成交人不能诚信履行施工合同的,项目履约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由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公管局予以严肃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我(姓名)系(承包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企业名称)的交易员(姓名)为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加(随机摇号发包项目名称)项目发包,并处理一切与之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摇号发包公告
被邀请的优秀施工企业:
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ZBTF-2022-063
2、项目名称:王小庄组人居环境整治
3、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单位: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
三、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五、项目发包价格
预算价:*.8元;发包价:*.00元。
六、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9%,剩余1%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七、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它详见合同约定。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九、承包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 (略) 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待建)工程,如在工期内提前完工的,需在摇号现场提供有效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不接收变更的项目经理报名。
十、现场踏勘及发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踏勘、答疑联系人:周少华;联系电话:0564-*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日至**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政府二楼项目办。
4、报名资料:发包邀请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随机摇号
1、摇号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摇号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文明实践站1楼
3、成交方式: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承包人。
十三、报名企业须知
1、各企业在发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进行报名,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2、为优化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降低疫情风险,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成交企业的,将抽取部分报名企业参加摇号现场见证发包工作(是指当天发包项目中有一个或多个项目参加网上报名的企业);对当天所有发包项目均未报名的企业,不再要求交易员到现场见证发包工作。
3、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 (略) 市县有关规定,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包段同时摇号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最终成交结果以最先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为准(如本项目发包报名期间,因不同单位项目发包报名时间相同、同一项目经理在不同单位项目发包时先后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企业应主动申报,放弃之后项目的成交候选人资格,对此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暂停其3个月参与金寨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发包资格)。
十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 (略) 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为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有效附件,对限额以下工程发包人、成交人等各方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
3、成交人项目经理等施工相关人员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并按规定履行职责、能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做好施工日志。
4、该项目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否则,超期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并报县公管局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该项目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成交人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并通报曝光。
6、该项目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必须缴纳三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办理成交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7、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如有违反,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日
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成交人须知
成交人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加项目发包活动即视为成交人完全理解并遵守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成交人施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为:/
二、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①提交时间: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结束时三日内由拟任项目经理向发包人报送;
②份数:一式三份(经审查通过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编制要求
项目施工技术响应文件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具有针对性,打印装订成册,不得涂改文字或相关数据。成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承包资格,由发包人按规定选择成交候选人递补为成交人。
三、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成交价款的2%)及工伤保险基金(成交价款的1.5‰)等,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网银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和保险保证等,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工伤保险基金缴纳方式按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开户名:金寨县白塔畈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
开户行:金寨农村商业银行白塔畈支行
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视同其放弃成交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按规定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略)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时间及要求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须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照发包要求签订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承包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公管局进行处理。
3、成交人不能诚信履行施工合同的,项目履约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由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公管局予以严肃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我(姓名)系(承包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企业名称)的交易员(姓名)为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加(随机摇号发包项目名称)项目发包,并处理一切与之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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