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吴区2022-2025年公园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吴区2022-2025年公园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吴区2022-2025年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游览景区服务/公园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4:24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红菲(经办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 | ||
采购单位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风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普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XGJCG2022-1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吴区2022-2025年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P43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增加“备注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末(12月份)企业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彩色打印件,并提供社保查询的网站网址、账号及开标当日密码,做进投标文件中。”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2 | 评分标准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A.项目负责人(2分)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A.项目负责人(2分)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查询的网站网址、账号及开标当日密码,做进投标文件中。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3 | 评分标准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C.人员配置(10分) 1)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养护作业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绿化技术工人、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其他所有作业人员)(10分),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注:B、C项中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C.人员配置(10分) 1)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养护作业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绿化技术工人、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其他所有作业人员)(10分),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注:B、C项中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还需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社保查询的网站网址、账号及开标当日密码,做进投标文件中。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交大联云科技园二楼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普信 (略)
地址: (略) 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联系方式: 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经办人)
电 话: 0510-*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吴区2022-2025年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游览景区服务/公园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4:24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红菲(经办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 | ||
采购单位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风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普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XGJCG2022-1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吴区2022-2025年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P43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增加“备注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末(12月份)企业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彩色打印件,并提供社保查询的网站网址、账号及开标当日密码,做进投标文件中。”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2 | 评分标准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A.项目负责人(2分)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A.项目负责人(2分)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查询的网站网址、账号及开标当日密码,做进投标文件中。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3 | 评分标准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C.人员配置(10分) 1)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养护作业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绿化技术工人、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其他所有作业人员)(10分),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注:B、C项中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 (4)拟投入人员情况(17分)中 C.人员配置(10分) 1)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养护作业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绿化技术工人、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其他所有作业人员)(10分),作业人员基本配备情况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注:B、C项中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还需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社保查询的网站网址、账号及开标当日密码,做进投标文件中。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交大联云科技园二楼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普信 (略)
地址: (略) 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联系方式: 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经办人)
电 话: 051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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