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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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项目[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海群隆 (略) 受上海 (略) 委托,对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3-SJ-776

3. 项目服务期:一年。

4.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5.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对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章齐全)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报名时间:**日—**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5: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双休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4、售价:600元/本;

5、逾期或不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2. 开标地点: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六、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日—**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5:00。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请供应商关注。

八、 联系方式

1. 招标单位名称:上海 (略)

地址:上海南翔镇科盛路288号

联系人:陈玉敏

电话号码:*

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群隆 (略)

地址: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电话号码: *

联系人:宋雪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海群隆 (略) 受上海 (略) 委托,对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3-SJ-776

3. 项目服务期:一年。

4.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5.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对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环保辅助监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章齐全)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报名时间:**日—**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5: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双休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4、售价:600元/本;

5、逾期或不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2. 开标地点: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六、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日—**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5:00。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请供应商关注。

八、 联系方式

1. 招标单位名称:上海 (略)

地址:上海南翔镇科盛路288号

联系人:陈玉敏

电话号码:*

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群隆 (略)

地址: (略) 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D区10号201

电话号码: *

联系人:宋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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