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二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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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二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二标段)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一)专用合同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责任和权利划分:承包人在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发包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合同签订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发包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并不能获得索赔;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出现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问题:清单编码,项目特征,单位,数量,都是由招标人提供,当招标人出现上述错误时候,在过程中应按实际结算,修正价格。例如,当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1,实际数量为100,按照此条款,合同价格不予调整?项目特征描述错误,也不调整?

.(二)专用合同条款:3.5.2 分包的确定约定为:不允许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条款前后矛盾

(三)专用合同条款: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发包人与监理人就本工程签订的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发包人与监理人就本工程签订的监理合同;任何涉及费用确定和(或)工期调整,或者设计变更,或者变更估价,或者涉及经济责任、索赔的事项,监理工程师在发出指令或通知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问题:有中标人承担监理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监理的办公场所多大,人数可否提供。限价发布的时候,此部分费用在哪一个清单子目里面体现,单价分析表有此费用吗。同时此条款同建委的十不准矛盾。

回复:1.因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按相关规定修正,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系暂定工程量,最终根据实际实施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不调整清单单价。2.本项目专业工程不得分包。其他分包需符合建设部令第124号及相关规定。3.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略) 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63号)要求执行。

问题2:工程量清单下载打开后 没有具体数字是否是上传错误 ?

回复: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续发布的补遗、澄清等内容。

问题3:请问两个标段可以用同一套人员吗?项目经理答辩怎么处理呢?

回复:因本项目实施点位多、范围广,对管理人员数量要求高,投标人不可以采用同一套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应需结合自身实力参与投标。项目经理答辩按评标顺序答辩。

问题4: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外地部分企业养老保险由于系统原因只能查到9月份,请问是否满足条件?

回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5:请问业主是不是真的有预付款?而不是为了吸引投标人来投保,结果没得预付款哦?低价风险担保也没有是不是?

回复:本项目有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中标人不用提供低价风险担保。

问题6:同时对一二标段投标,项目经理可以用同一人吗。如果可以项目经理答辩怎么弄呢?

回复:因本项目实施点位多、范围广,对管理人员数量要求高,投标人不可以采用同一套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应需结合自身实力参与投标。项目经理答辩按评标顺序答辩。

问题7:本项目工期要求360日历天,但在实践过程中,合同工期特别是因非发包人原因、不可抗力(比如疫情防控)合法合理工期延长几天导致超过365天到概率极大,那么按照规定,工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应依规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回复: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况下,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工期应予顺延。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计价方式,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实 (略) 场价格波动风险,并计入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及投标总报价中,包干使用。即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市场价格波动均不调整清单单价。

问题8:招标文件P126,3.1.10.5 承包人应为本工程开立专用账户,接受发包人的监管。请问:该账户是中标人自行开立即可,还是必须到璧山开立专用账户?另外,对该账户的开立时间是否有要求(比如是签合同前、办理民工保证金前、开工前等等)

回复:由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协商。

问题9:招标文件P124,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疑问:如果时招标人的责任不调整显示公平,有违《合同法》第六条的规定。

回复:因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按相关规定修正,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系暂定工程量,最终根据实际实施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不调整清单单价。

问题10:招标文件P18,4 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①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请问:如果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多个相同子目的单价,请问是以哪个为准?

回复: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多个相同子目单价的,以工程内容所属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对应子目单价低的为准。

问题11:招标文件P129,发包人分次提供全部施工场地,请问工期是否从最后一次起计算?

回复:本项目工期自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问题12:招标文件P129,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分包。与3.5.4 分包合同价款不一致,请明确是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依法分包?

回复:本项目专业工程不得分包。其他分包需符合建设部令第124号及相关规定。

问题13:招标文件P49-50,关于技术方案评审,各项均明确了优得多少分,良得多少分,一般得多少分,差或未提供的得 0 分。但没有明确具体优良一般差的标准,恳请招标人能细化标准,既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掌握,不至于主观性太大。

回复: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中的各项进行量化打分。如果各项存在内容不完整、编制不合理,不具有可行性、科学性,或者存在内容无针对性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不能评定为优、良。

问题14:请问财评文件有没?

回复:本项目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通知发包。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续发布的补遗、澄清等内容。

二、补遗内容

1.补充发布“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再次调整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详见附件。

招标人: (略) 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向远全 (略)

**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docx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二标段)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一)专用合同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责任和权利划分:承包人在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发包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合同签订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发包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并不能获得索赔;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出现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问题:清单编码,项目特征,单位,数量,都是由招标人提供,当招标人出现上述错误时候,在过程中应按实际结算,修正价格。例如,当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1,实际数量为100,按照此条款,合同价格不予调整?项目特征描述错误,也不调整?

.(二)专用合同条款:3.5.2 分包的确定约定为:不允许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条款前后矛盾

(三)专用合同条款: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发包人与监理人就本工程签订的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发包人与监理人就本工程签订的监理合同;任何涉及费用确定和(或)工期调整,或者设计变更,或者变更估价,或者涉及经济责任、索赔的事项,监理工程师在发出指令或通知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问题:有中标人承担监理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监理的办公场所多大,人数可否提供。限价发布的时候,此部分费用在哪一个清单子目里面体现,单价分析表有此费用吗。同时此条款同建委的十不准矛盾。

回复:1.因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按相关规定修正,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系暂定工程量,最终根据实际实施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不调整清单单价。2.本项目专业工程不得分包。其他分包需符合建设部令第124号及相关规定。3.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略) 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63号)要求执行。

问题2:工程量清单下载打开后 没有具体数字是否是上传错误 ?

回复: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续发布的补遗、澄清等内容。

问题3:请问两个标段可以用同一套人员吗?项目经理答辩怎么处理呢?

回复:因本项目实施点位多、范围广,对管理人员数量要求高,投标人不可以采用同一套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应需结合自身实力参与投标。项目经理答辩按评标顺序答辩。

问题4: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外地部分企业养老保险由于系统原因只能查到9月份,请问是否满足条件?

回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5:请问业主是不是真的有预付款?而不是为了吸引投标人来投保,结果没得预付款哦?低价风险担保也没有是不是?

回复:本项目有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中标人不用提供低价风险担保。

问题6:同时对一二标段投标,项目经理可以用同一人吗。如果可以项目经理答辩怎么弄呢?

回复:因本项目实施点位多、范围广,对管理人员数量要求高,投标人不可以采用同一套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应需结合自身实力参与投标。项目经理答辩按评标顺序答辩。

问题7:本项目工期要求360日历天,但在实践过程中,合同工期特别是因非发包人原因、不可抗力(比如疫情防控)合法合理工期延长几天导致超过365天到概率极大,那么按照规定,工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应依规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回复: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况下,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工期应予顺延。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计价方式,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实 (略) 场价格波动风险,并计入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及投标总报价中,包干使用。即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市场价格波动均不调整清单单价。

问题8:招标文件P126,3.1.10.5 承包人应为本工程开立专用账户,接受发包人的监管。请问:该账户是中标人自行开立即可,还是必须到璧山开立专用账户?另外,对该账户的开立时间是否有要求(比如是签合同前、办理民工保证金前、开工前等等)

回复:由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协商。

问题9:招标文件P124,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疑问:如果时招标人的责任不调整显示公平,有违《合同法》第六条的规定。

回复:因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按相关规定修正,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系暂定工程量,最终根据实际实施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不调整清单单价。

问题10:招标文件P18,4 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①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请问:如果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多个相同子目的单价,请问是以哪个为准?

回复: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多个相同子目单价的,以工程内容所属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对应子目单价低的为准。

问题11:招标文件P129,发包人分次提供全部施工场地,请问工期是否从最后一次起计算?

回复:本项目工期自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问题12:招标文件P129,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分包。与3.5.4 分包合同价款不一致,请明确是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依法分包?

回复:本项目专业工程不得分包。其他分包需符合建设部令第124号及相关规定。

问题13:招标文件P49-50,关于技术方案评审,各项均明确了优得多少分,良得多少分,一般得多少分,差或未提供的得 0 分。但没有明确具体优良一般差的标准,恳请招标人能细化标准,既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掌握,不至于主观性太大。

回复: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中的各项进行量化打分。如果各项存在内容不完整、编制不合理,不具有可行性、科学性,或者存在内容无针对性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不能评定为优、良。

问题14:请问财评文件有没?

回复:本项目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通知发包。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续发布的补遗、澄清等内容。

二、补遗内容

1.补充发布“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再次调整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详见附件。

招标人: (略) 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向远全 (略)

**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场地管控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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