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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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略) 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2]055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商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 (略) 商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建设地点: (略) 新世纪商城聚财街;建设性质:改建;建设规模:对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建设,聚财街全段及两侧13 条支路(东至世纪街,西至新源街),主街全长780m,路宽18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铺装、市政强弱电套管、热力管网铺设、市政雨水线、主街立面、智慧灯杆、植被种植等内容;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止。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郑重公告: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 (略)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 (略) 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涛奥 (略)
地址: (略) 晋州镇中兴路717号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庞宗起

联系人:黄沿
电话:

0311-*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相关内容无效,以新内容为准。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合同金额在70万 (略) 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现更正为: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指**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今的合同金额在70万 (略) 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

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略) 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2]055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商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 (略) 商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建设地点: (略) 新世纪商城聚财街;建设性质:改建;建设规模:对聚财街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建设,聚财街全段及两侧13 条支路(东至世纪街,西至新源街),主街全长780m,路宽18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铺装、市政强弱电套管、热力管网铺设、市政雨水线、主街立面、智慧灯杆、植被种植等内容;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止。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郑重公告: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 (略)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 (略) 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涛奥 (略)
地址: (略) 晋州镇中兴路717号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庞宗起

联系人:黄沿
电话:

0311-*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相关内容无效,以新内容为准。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合同金额在70万 (略) 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现更正为: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指**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今的合同金额在70万 (略) 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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