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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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李月
( (略) 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13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里“项目概况”开标时间由2022 年12月 9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变更为:2022 年12月 14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公告里第五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 12 月 9 日 09:00时 (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2 年12月 14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5项功能分类“供电系统”中的“逆变器”参数为“输入12V”,变更为“输入≥12V”。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功能分类“警报系统”中增加一项“长排警灯”参数为:应配备≥1.5米长排爆闪警灯。
4、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警报主控”的参数应配备≥1.5米长排爆闪警灯 , 更正为: 应配备≥100W警报器主机。
5、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频闪警灯”的参数应配备≥100W警报器主机,更正为:应配备八角爆闪警灯,红蓝相间,各4件;“频闪警灯”原数量1块更正为:10套。
6、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示廓灯”的参数应配备八角爆闪警灯,红蓝相间,各4件,更正为:应配备符合国标示廓灯,DC24V,2红2白;“示廓灯”原数量10套更正为:4套。
7、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侧回复反射器”的参数应配备符合国标示廓灯,DC24V,2红2白,更正为:应配备符合国标侧回复反射器,DC24V,黄色;“侧回复反射器”原数量4套更正为:6套。
8、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倒车监视”的参数应配备符合国标侧回复反射器,DC24V,黄色,更正为:应配备≥7寸倒车显示屏,配红外防水后视摄像头;“倒车监视”原数量6个更正为:1套。
9、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10项设备名称“场地照明灯”和“室内外照明灯”更正为:场地照明灯,数量更正为5只。
招标公告里的采购需求更正同以上货物需求相同。
更正日期:**日 13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五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话: 04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李月
( (略) 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13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警用炊事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里“项目概况”开标时间由2022 年12月 9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变更为:2022 年12月 14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公告里第五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 12 月 9 日 09:00时 (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2 年12月 14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5项功能分类“供电系统”中的“逆变器”参数为“输入12V”,变更为“输入≥12V”。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功能分类“警报系统”中增加一项“长排警灯”参数为:应配备≥1.5米长排爆闪警灯。
4、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警报主控”的参数应配备≥1.5米长排爆闪警灯 , 更正为: 应配备≥100W警报器主机。
5、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频闪警灯”的参数应配备≥100W警报器主机,更正为:应配备八角爆闪警灯,红蓝相间,各4件;“频闪警灯”原数量1块更正为:10套。
6、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示廓灯”的参数应配备八角爆闪警灯,红蓝相间,各4件,更正为:应配备符合国标示廓灯,DC24V,2红2白;“示廓灯”原数量10套更正为:4套。
7、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侧回复反射器”的参数应配备符合国标示廓灯,DC24V,2红2白,更正为:应配备符合国标侧回复反射器,DC24V,黄色;“侧回复反射器”原数量4套更正为:6套。
8、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8项设备名称“倒车监视”的参数应配备符合国标侧回复反射器,DC24V,黄色,更正为:应配备≥7寸倒车显示屏,配红外防水后视摄像头;“倒车监视”原数量6个更正为:1套。
9、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的第10项设备名称“场地照明灯”和“室内外照明灯”更正为:场地照明灯,数量更正为5只。
招标公告里的采购需求更正同以上货物需求相同。
更正日期:**日 13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五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话: 04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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