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原公告日期:**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GZ0262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23页招标人重要要求中提出安全文明目标为确保“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招标文件》189页中提出安全文明目标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达到“ (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以哪个为准?
答:要求本项目确保达到“ (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2.P36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4与P71详细评审标准2.2.1(7)中关于BIM演示时长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条 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BIM演示的评审标准及时长详见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BIM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上,不超过15分钟。
3.招标文件有一条内容,建议技术标篇幅在500页以内,本项目体量大,意义不同,500页怕是不能很好的阐述施工技术方案,请问是否给予调整?
答:投标人可不受限于500页。
4.品牌推荐表序号19生活给水设备、污水泵推荐品牌“格兰富、凯士比KSB、威乐wilo”,序号23消防泵、潜水泵推荐品牌“连成、东方、熊猫”,潜污泵品牌推荐有两个档次,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污水泵推荐品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潜水泵中除污水泵外的其他泵推荐品牌为“上海连成、上海东方、南京熊猫”。
5.关于设计图纸中的“空气净化配置清单”中的空气净化器在招标文件附件“推荐品牌”中未做品牌要求。结合我司参与的以往同类项目经验,此 (略) 项目上使用较为广泛且重要度较高,市场上品牌良莠不齐,为确保招标人及实际使用单位能用到优质的产品,同时确保投标人能在同一档次的品牌中选择,建议增加此类设备的品牌要求。同类项目上使用较多的品牌为:霍尼韦尔、宾肯科技、中科睿赛。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71详细评审标准2.2.1(7)-其他技术因素-BIM 演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说明施工阶段拟采用的BIM 技术和基于 BIM 的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BIM 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上,不超过 15 分钟。主要包含对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作量的分析及解决方法、施工工序等。
注:BIM 方案演示递交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
请问: (略) 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 (略) 疫情形势总体平稳, (略) 外输入压力明显加大,随时可能对楼栋、小区甚至片区进行管控,容易产生投标人单位人员被封控从而无法按要求送达BIM 演示文件的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故建议取消BIM 演示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针对评标办法中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 2021 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
(略) 住建厅联合交通厅、水利厅于**日公布了202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共有379家企业被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且公示名单注明了排名不分先后,只是存在申报类别的差异。
鉴于本项目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在本项目的评标过程中,是否可以理解为满足“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均可作为同等综合实力认定”,请明确。
答: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若投标人 (略) 2020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均予以认可,不仅仅这两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类等所有类别均予以认可。同时, (略) 的,也同样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说明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1招标人重要要求”中第13.本工程对于中标单位的分包单位的相关要求:(4)分包单位的企业业绩要求: 自 **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包单位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对应分包工程合同价款70%的施工业绩(须符合《 (略)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的相关要求)。现更正为:“(4)分包单位的企业业绩要求: 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包单位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对应分包工程合同价款70%的施工业绩。”
2.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本项目招标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略) 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0551-*
**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
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 (略) 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 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原公告日期:**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GZ0262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23页招标人重要要求中提出安全文明目标为确保“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招标文件》189页中提出安全文明目标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达到“ (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以哪个为准?
答:要求本项目确保达到“ (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2.P36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4与P71详细评审标准2.2.1(7)中关于BIM演示时长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条 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BIM演示的评审标准及时长详见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BIM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上,不超过15分钟。
3.招标文件有一条内容,建议技术标篇幅在500页以内,本项目体量大,意义不同,500页怕是不能很好的阐述施工技术方案,请问是否给予调整?
答:投标人可不受限于500页。
4.品牌推荐表序号19生活给水设备、污水泵推荐品牌“格兰富、凯士比KSB、威乐wilo”,序号23消防泵、潜水泵推荐品牌“连成、东方、熊猫”,潜污泵品牌推荐有两个档次,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污水泵推荐品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潜水泵中除污水泵外的其他泵推荐品牌为“上海连成、上海东方、南京熊猫”。
5.关于设计图纸中的“空气净化配置清单”中的空气净化器在招标文件附件“推荐品牌”中未做品牌要求。结合我司参与的以往同类项目经验,此 (略) 项目上使用较为广泛且重要度较高,市场上品牌良莠不齐,为确保招标人及实际使用单位能用到优质的产品,同时确保投标人能在同一档次的品牌中选择,建议增加此类设备的品牌要求。同类项目上使用较多的品牌为:霍尼韦尔、宾肯科技、中科睿赛。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71详细评审标准2.2.1(7)-其他技术因素-BIM 演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说明施工阶段拟采用的BIM 技术和基于 BIM 的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BIM 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上,不超过 15 分钟。主要包含对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作量的分析及解决方法、施工工序等。
注:BIM 方案演示递交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
请问: (略) 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 (略) 疫情形势总体平稳, (略) 外输入压力明显加大,随时可能对楼栋、小区甚至片区进行管控,容易产生投标人单位人员被封控从而无法按要求送达BIM 演示文件的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故建议取消BIM 演示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针对评标办法中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 2021 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
(略) 住建厅联合交通厅、水利厅于**日公布了202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共有379家企业被 (略) 优秀建筑业企业,且公示名单注明了排名不分先后,只是存在申报类别的差异。
鉴于本项目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在本项目的评标过程中,是否可以理解为满足“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均可作为同等综合实力认定”,请明确。
答: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若投标人 (略) 2020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均予以认可,不仅仅这两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类等所有类别均予以认可。同时, (略) 的,也同样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说明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1招标人重要要求”中第13.本工程对于中标单位的分包单位的相关要求:(4)分包单位的企业业绩要求: 自 **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包单位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对应分包工程合同价款70%的施工业绩(须符合《 (略)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的相关要求)。现更正为:“(4)分包单位的企业业绩要求: 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包单位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对应分包工程合同价款70%的施工业绩。”
2.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本项目招标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略) 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0551-*
**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
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 (略) 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 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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