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水务局简阳市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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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水务局简阳市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1:21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简城镇滨江路5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
附件:
附件1延期更正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疫情原因,需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五)本项目备案号:[*00790[2022]00229];

(六)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七)采购品目:A*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八)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付款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标准收费下浮10%。注:标准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万以上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1%,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十二)资格条件:(1)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十三)采购预算:214.44万元,最高限价:197.35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简城镇滨江路574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日


相关附件:
,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1:21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 (略) 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简城镇滨江路5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
附件:
附件1延期更正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疫情原因,需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五)本项目备案号:[*00790[2022]00229];

(六)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七)采购品目:A*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八)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付款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标准收费下浮10%。注:标准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万以上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1%,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十二)资格条件:(1)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十三)采购预算:214.44万元,最高限价:197.35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局

地址: (略) 简城镇滨江路574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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