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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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更正公告(一)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公共安全用房施工/其他公共安全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兴业县公告时间**日12:42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775-*
采购单位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兴业县环西路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晓东077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玉州区清宁路66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15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小林 07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由于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时不能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条件,故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5.2项更正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成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到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现场参加开标。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 60 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1. 删除招标公告第5.3项的要求。
  2.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2项的项目招标编号更正为:E**
  3. 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地点更正为: (略) 兴业县
  4. 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规模更正为:本工程为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属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垃圾中转站,原有垃圾中转站屋面翻新,水泥混凝土地面硬化,洗车场地、挡土墙及杆上变压器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一阶段)施工图纸。
  5. 原招标公告第3项的3.6更正为: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只针对施工单位)。
  6.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更正为:财务要求:2019年至 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备注 更正为: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施工单位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创和 (略)

**日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业县环西路198号        

联系方式: 林晓东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创和 (略)             

地 址: (略) 玉州区清宁路66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15幢3层            

联系方式:黎小林 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林

电 话:  077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公共安全用房施工/其他公共安全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兴业县公告时间**日12:42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775-*
采购单位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兴业县环西路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晓东077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玉州区清宁路66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15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小林 07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由于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时不能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条件,故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5.2项更正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成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到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现场参加开标。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 60 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1. 删除招标公告第5.3项的要求。
  2.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2项的项目招标编号更正为:E**
  3. 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地点更正为: (略) 兴业县
  4. 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规模更正为:本工程为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属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垃圾中转站,原有垃圾中转站屋面翻新,水泥混凝土地面硬化,洗车场地、挡土墙及杆上变压器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一阶段)施工图纸。
  5. 原招标公告第3项的3.6更正为: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只针对施工单位)。
  6.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更正为:财务要求:2019年至 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备注 更正为: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施工单位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创和 (略)

**日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业县环西路198号        

联系方式: 林晓东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创和 (略)             

地 址: (略) 玉州区清宁路66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15幢3层            

联系方式:黎小林 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林

电 话:  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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