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2:2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招标人: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业县环西路198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晓东 0775-*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和 (略) 地址: (略) 玉州区清宁路66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15幢3层 联系人及电话:黎小林0775-* 五、首次公告日期:**日 六、更正公告(一)日期:**日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由于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时不能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条件,故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5.2项更正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成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到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现场参加开标。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 60 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2)删除招标公告第5.3项的要求。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2项的项目招标编号更正为:E** (4)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地点更正为: (略) 兴业县 (5)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规模更正为:本工程为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属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垃圾中转站,原有垃圾中转站屋面翻新,水泥混凝土地面硬化,洗车场地、挡土墙及杆上变压器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一阶段)施工图纸。 (6)原招标公告第3项的3.6更正为: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只针对施工单位)。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更正为:财务要求:2019年至 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备注 更正为: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施工单位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创和 (略) **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 12:2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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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招标人: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业县环西路198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晓东 0775-*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和 (略) 地址: (略) 玉州区清宁路66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15幢3层 联系人及电话:黎小林0775-* 五、首次公告日期:**日 六、更正公告(一)日期:**日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由于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时不能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条件,故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5.2项更正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成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到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现场参加开标。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 60 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2)删除招标公告第5.3项的要求。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2项的项目招标编号更正为:E** (4)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地点更正为: (略) 兴业县 (5)原招标文件第2项的建设规模更正为:本工程为兴业县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城隍镇、沙塘镇、高峰镇、蒲塘镇,属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垃圾中转站,原有垃圾中转站屋面翻新,水泥混凝土地面硬化,洗车场地、挡土墙及杆上变压器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一阶段)施工图纸。 (6)原招标公告第3项的3.6更正为: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只针对施工单位)。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更正为:财务要求:2019年至 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备注 更正为: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施工单位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创和 (略)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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