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区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答疑变更
2023年高新区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答疑变更
原项目名称:2023年高新区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
原项目编号:2022AGGHN00119
原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GGHN00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高新区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单位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现变更为: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0551-*
0天0小时18分1秒
原项目名称:2023年高新区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
原项目编号:2022AGGHN00119
原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GGHN00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高新区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单位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现变更为: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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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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