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机制砂一批(采购方式变更)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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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制砂一批(采购方式变更)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机制砂采购已列入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采购计划,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计量款 ,采购人为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询比编号:ZC*XBHW*),现对该项目通过公告邀请进行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机制砂材料。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JZS

机制砂

细度模数2.3-3.0mm

40000

(略) 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

12个月

(1)项目名称: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送货地址: (略) 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联系人:刘增财;联系电话:*。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有一定的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最少一份50万及以上机制砂销售业绩。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5.对于多标段报价的,每个报价人可在采购中对 /个标段(合同包)报价,每个报价人允许中/ 个标。

R6.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报价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查询地址:http://**.cn)无不良记录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查询地址http://**无不良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日16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日23时59分。采购人将于**日09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 (略) (略) 网站(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浙江 (略) (http://**)上发布。

1.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

地址: (略) 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

联 系 人:刘增财

电话:*

监督部门1: 浙江 (略) 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电 话: 0571-*

监督部门2: 浙江 (略) 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5楼

电 话: 0571-*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2022年12月

采购公告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机制砂采购已列入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采购计划,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计量款 ,采购人为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询比编号:ZC*XBHW*),现对该项目通过公告邀请进行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机制砂材料。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JZS

机制砂

细度模数2.3-3.0mm

40000

(略) 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

12个月

(1)项目名称: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送货地址: (略) 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联系人:刘增财;联系电话:*。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有一定的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最少一份50万及以上机制砂销售业绩。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5.对于多标段报价的,每个报价人可在采购中对 /个标段(合同包)报价,每个报价人允许中/ 个标。

R6.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报价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查询地址:http://**.cn)无不良记录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查询地址http://**无不良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日16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日23时59分。采购人将于**日09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 (略) (略) 网站(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浙江 (略) (http://**)上发布。

1.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枣庄高新区袁寨山片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EPC)

地址: (略) 高新区大连西路路北

联 系 人:刘增财

电话:*

监督部门1: 浙江 (略) 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电 话: 0571-*

监督部门2: 浙江 (略) 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5楼

电 话: 0571-*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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