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体育中心亮化灯提升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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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体育中心亮化灯提升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2-20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体育中心亮化灯提升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及合同范本中:验收要求:本项目验收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合同签订后按照检测机构相关验收要求进行,供方应积极配合第三方验收机构对项目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项目完毕后,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相关费用由供方支付。
变更为
需方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5、更正日期:**日16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3.1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3.2监督人:
(略) 财政局:0373-3688 (略) 审计局:037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体育中心
地址: (略) 和平路中段
联系人:冉福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国全 (略)
地址: (略) 平原路63号康达商厦七层
联系人:吴青青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青青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2-20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体育中心亮化灯提升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及合同范本中:验收要求:本项目验收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合同签订后按照检测机构相关验收要求进行,供方应积极配合第三方验收机构对项目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项目完毕后,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相关费用由供方支付。
变更为
需方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5、更正日期:**日16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3.1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3.2监督人:
(略) 财政局:0373-3688 (略) 审计局:037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体育中心
地址: (略) 和平路中段
联系人:冉福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国全 (略)
地址: (略) 平原路63号康达商厦七层
联系人:吴青青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青青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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