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价值评估项目--变更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价值评估项目--变更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价值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2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价值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公告中“5、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中:
“1)报价人须现场递交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 (略) 白云国际机场商业管理事业部(广州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生活服务楼三楼)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9: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更正为:
“1)报价人可以现场递交(须按当地防控要求)或邮寄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
邮寄方式递交说明:报价人须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等内容,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地点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为确保信息无误,快递发出时,请务必同步以书面方式发邮件至我司邮箱(*@*63.com),书面内容包括: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联系方式等。因快递信息不全无法核实、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邮寄地址: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梁小姐,*。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9: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综合评审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综合评审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广州白云 (略) 商业管理事业部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生活服务楼三楼商业管理事业部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2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临时办公地址(**日起至**日止):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
电子邮箱:*@*63.com
广州白云 (略) 商业管理事业部
广东 (略)
**日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价值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2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价值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公告中“5、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中:
“1)报价人须现场递交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 (略) 白云国际机场商业管理事业部(广州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生活服务楼三楼)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9: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更正为:
“1)报价人可以现场递交(须按当地防控要求)或邮寄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
邮寄方式递交说明:报价人须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等内容,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地点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为确保信息无误,快递发出时,请务必同步以书面方式发邮件至我司邮箱(*@*63.com),书面内容包括: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联系方式等。因快递信息不全无法核实、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邮寄地址: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梁小姐,*。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9: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综合评审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综合评审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广州白云 (略) 商业管理事业部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生活服务楼三楼商业管理事业部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2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临时办公地址(**日起至**日止): (略) 天河区禺东西路40号龙川大厦601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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