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招标变更
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招标变更
象山县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CGDL-10-002
项目名称:象山县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监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县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完毕后5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验收通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投标与开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否则视作放弃投标。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允许送达或邮寄,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接收人:赖欣妍、韩仁灿,联系电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到开标现场。评标期间项目经办人的联系电话:*、*。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发起在线询标。
5、项目评审过程中工作人员及评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
(二)供应商需按照《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公安局
地址:象山县靖南大街40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 (略)
地址: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东侧主楼24层
邮编:*
联系人:韩仁灿
联系电话:*
传真:0574-*
电子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赖欣妍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象山县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CGDL-10-002
项目名称:象山县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监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县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完毕后5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验收通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投标与开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否则视作放弃投标。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允许送达或邮寄,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接收人:赖欣妍、韩仁灿,联系电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到开标现场。评标期间项目经办人的联系电话:*、*。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发起在线询标。
5、项目评审过程中工作人员及评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
(二)供应商需按照《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记, (略) 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公安局
地址:象山县靖南大街40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 (略)
地址: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东侧主楼24层
邮编:*
联系人:韩仁灿
联系电话:*
传真:0574-*
电子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赖欣妍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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