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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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招标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

(略)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补充:

一、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2.3条“交货期”:

按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各标段中标人应在**日前完成本标段项目90%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现更正为: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二、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1.3.2条“交货期”:

?其它方式:中标人应在**日前完成本标段项目90%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现更正为:

?其它方式: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三、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3.2.4条“最高投标限价”:

?设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茶陵县、炎陵县标段,限价794.35万元。另本标段中对各县项目还设有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现更正为:

?设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茶陵县、炎陵县标段,限价794.35万元。另本标段中对各县项目还设有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中茶陵县限价:664.87万元、炎陵县限价:129.48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9.5条“其他内容”:1.本表3.5.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5款补充:(3)投标人类似业绩除水利项目外,其他类型的通信设备或信息化设备或信息系统集成类似项目均予以认可,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证书(或者业主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内容的不予认可。

现更正为:1.本表3.5.3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要求”及9.1款“商务评分表中加分类似业绩要求”做如下补充:投标人类似业绩除水利项目外,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其他类型的通信设备或信息化设备或信息系统集成类似项目均予以认可,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证书(或者业主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内容的不予认可。

五、招标文件“附表十二、技术评分表”中序号第2条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响应程度(0~50分)中的:

3.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须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讯规约》(SL651-2014)、《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ZY206-2016)、《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L/T427-2021)、《水资源监测设备技术条件》(SZY203-2016)、《水资源监测设备质量检验》(SZY205-2016)相关标准。均需均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须具有满足IP67标准、符合盐雾试验和电磁兼容试验。均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投“气泡式水位计”须满足国家标准一级精度要求;均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所投GNSS变形监测设备,必须是前端解算模式,支持多星多频,具备掉电保护、防雷防干扰功能,在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正常运行。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3.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须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讯规约》(SL651-2014)、《水资源检测数据传输规约》(SZY206-2016)、《水资源监测设备技术条件》(SZY203-2016)、《水资源监测设备质量检验》(SZY205-2016)相关标准,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防护等级须不低于IP65标准,符合电磁兼容试验标准,支持低功耗运行(静态电流≤5mA),工作环境温度满足:-10~+60℃,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投“气泡式水位计”须满足:分辨力1mm,测值精度≤±0.1%FS,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所投GNSS变形监测设备,必须是前端解算模式,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支持多星多频,具备掉电保护、防雷防干扰功能,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三条“技术性能指标”中的技术参数表中做如下补充:

序号

分项

主要设备

主要功能和技术参数

23

备注:本表序号11号遥测终端机和物联网终端是相同功能设备,投标时可二者选其一。

七、招标文件的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第四条“检验考核要求(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人需在**日前完成本标段项目90%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现更正为: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日09:00(北京时间),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 (略)

监管部门: (略) 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日

一、二标段更正公告11.30.pdf

[H*002] (略)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HNCF

[H*001] (略)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HNCF

各潜在投标人:

(略)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补充:

一、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2.3条“交货期”:

按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各标段中标人应在**日前完成本标段项目90%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现更正为: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二、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1.3.2条“交货期”:

?其它方式:中标人应在**日前完成本标段项目90%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现更正为:

?其它方式: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三、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3.2.4条“最高投标限价”:

?设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茶陵县、炎陵县标段,限价794.35万元。另本标段中对各县项目还设有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现更正为:

?设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茶陵县、炎陵县标段,限价794.35万元。另本标段中对各县项目还设有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中茶陵县限价:664.87万元、炎陵县限价:129.48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9.5条“其他内容”:1.本表3.5.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5款补充:(3)投标人类似业绩除水利项目外,其他类型的通信设备或信息化设备或信息系统集成类似项目均予以认可,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证书(或者业主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内容的不予认可。

现更正为:1.本表3.5.3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要求”及9.1款“商务评分表中加分类似业绩要求”做如下补充:投标人类似业绩除水利项目外,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其他类型的通信设备或信息化设备或信息系统集成类似项目均予以认可,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证书(或者业主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内容的不予认可。

五、招标文件“附表十二、技术评分表”中序号第2条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响应程度(0~50分)中的:

3.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须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讯规约》(SL651-2014)、《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ZY206-2016)、《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L/T427-2021)、《水资源监测设备技术条件》(SZY203-2016)、《水资源监测设备质量检验》(SZY205-2016)相关标准。均需均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须具有满足IP67标准、符合盐雾试验和电磁兼容试验。均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投“气泡式水位计”须满足国家标准一级精度要求;均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所投GNSS变形监测设备,必须是前端解算模式,支持多星多频,具备掉电保护、防雷防干扰功能,在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正常运行。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3.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须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讯规约》(SL651-2014)、《水资源检测数据传输规约》(SZY206-2016)、《水资源监测设备技术条件》(SZY203-2016)、《水资源监测设备质量检验》(SZY205-2016)相关标准,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投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防护等级须不低于IP65标准,符合电磁兼容试验标准,支持低功耗运行(静态电流≤5mA),工作环境温度满足:-10~+60℃,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投“气泡式水位计”须满足:分辨力1mm,测值精度≤±0.1%FS,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所投GNSS变形监测设备,必须是前端解算模式,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支持多星多频,具备掉电保护、防雷防干扰功能,均需提供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三条“技术性能指标”中的技术参数表中做如下补充:

序号

分项

主要设备

主要功能和技术参数

23

备注:本表序号11号遥测终端机和物联网终端是相同功能设备,投标时可二者选其一。

七、招标文件的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第四条“检验考核要求(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人需在**日前完成本标段项目90%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现更正为: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调试及验收,**日前全部投入运行。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日09:00(北京时间),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 (略)

监管部门: (略) 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日

一、二标段更正公告11.30.pdf

[H*002] (略)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HNCF

[H*001] (略)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H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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