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变更)批前公示
规划许可(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变更)批前公示
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变更项目利害关人:
我局已受理 (略) 提出的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春华镇。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将2#搅拌楼三层及以上部分南北向面宽由31.95M调整为33.15M,东西向进深由17.50M调整为18.00M,一二层不变。基地面积增加38㎡,变更后计容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增加37㎡。
图纸数量: 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调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日起至**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日
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变更项目利害关人:
我局已受理 (略) 提出的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混凝土搅拌站2#搅拌楼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春华镇。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将2#搅拌楼三层及以上部分南北向面宽由31.95M调整为33.15M,东西向进深由17.50M调整为18.00M,一二层不变。基地面积增加38㎡,变更后计容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增加37㎡。
图纸数量: 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调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日起至**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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