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变更]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变更]
变更内容:
原预算金额为*元,变更为38000元,其余不变。
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 (略) 受委托,对上 (略) (略) 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 (略) (略) 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X**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 (略) (略) 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
4、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1年
6、采购预算金额:38000.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至**,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 (略) 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核对,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页截图;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日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磋商地点: (略) 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 (略) (略)
地址: (略) 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25号
邮编:*
联系人:施春艳
电话:021-*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
邮编:*
联系人:王峰
电话:*
传真:021-*
变更内容:
原预算金额为*元,变更为38000元,其余不变。
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 (略) 受委托,对上 (略) (略) 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 (略) (略) 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X**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 (略) (略) 病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
4、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1年
6、采购预算金额:38000.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至**,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 (略) 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核对,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页截图;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日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磋商地点: (略) 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 (略) (略)
地址: (略) 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25号
邮编:*
联系人:施春艳
电话:0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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